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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个人债务太重,无法偿还,但他们无法以同样的方式解决困难,期望“卷土重来”。这种情况不仅困扰着法院,也困扰着一些无意成为“老赖”的债务人。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作了《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报告》,强调“基本解决执行难”正处于攻坚制胜的最后关键时期,也是推进执行难长效解决的窗口时期。因此,建议完善执行立法,促进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并依法为“执行失败”案件的退出铺平道路。

这一提议使得个人破产制度再次引起公众的关注。

缺乏系统

一些债务索赔已经成为坏账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有人对此进行了嘲讽:“没有个人破产制度的企业破产法只能算是半破产法。”

然而,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有不少来自各行各业的建议呼吁建立个人破产制度。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唐提议制定《个人破产法》。“目前,我国只有《企业破产法》,却没有《个人破产法》,难以满足实际需要。”

唐指出,现代破产法兼具清算功能和保护功能。破产法中的强制和解制度、自由财产制度和免责制度都是保护债务人免于破产的制度。如果没有《个人破产法》,陷入债务困境的自然人将难以享受破产法带来的法律保护的“红利”,他们的债务将永远无法通过法律渠道获得豁免。

个人破产制度的缺失导致大量“不可执行”的案件涌向法院并进入执行程序,成为制约执行工作的一大难题。记者注意到,10月底,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委员会专职委员刘桂香在接受采访时说,在过去的三年里,落实到当事人口袋里的实际金额达到4万亿元;但“难以执行”的帽子从未摘下。据《人民法院报》报道:

2016年至2018年9月,全国法院受理执法案件1884万件,同比增长105%,执行案件1693.8万件(含终审案件),同比增长120%。实际执行额为4.07万亿元,同比增长76%。此外,近三年有效判决文件的积极执行率逐年上升,2015年为44.76%,2016年为50.52%,2017年为56.97%。

应当说明的是,所谓“不能执行”,是指案件中被执行人完全丧失了执行能力,经查证无财产可执行,客观上不具备执行条件,即使法院用尽了所有措施,也不能真正就地执行。

数据显示,近年来,中国约18%的商业案件是“执行失败”案件。

此类案件涉及的债务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公司债务,如“僵尸企业”;另一种是自然人债务。在某些情况下如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被执行人从一开始就财力有限,甚至“家有四面墙”,这才是真正的资不抵债。

最高人民法院前发言人倪认为,由于我国没有个人破产制度,当债务人破产时,债务人本人不能申请破产,债权人也不能申请破产。一些债权债务成为坏账,长期困扰着债权人和债务人,给双方造成负担,不仅极大地污染了社会信用,也损害了双方的利益。

信用卡纠纷迅速增长

为什么需要对个人破产制度进行立法?上海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尹惠芬认为,随着监管的日益放松和消费者价值观的改变,中国的消费信贷市场近年来发展迅速。消费信贷的扩张必然导致消费者过度负债的增加。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数据,2017年,中国个人消费贷款余额超过31万亿元。2014年,共发放了4.55亿张信用卡。截至2018年3月底,信用卡发行数量升至6.12亿张,人均0.44张。

值得注意的是,因严重透支或延迟还款而引发的信用卡纠纷也在迅速增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数据,2014年中国新增信用卡纠纷95,120起,2015年新增信用卡纠纷169,045起,同比增长74.28%。

个人破产和成为“老赖”有什么区别?

申请破产后,你能不能不还债?债务人将受到哪些限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徐阳光指出:不要以为申请破产就可以获得豁免,不要把个人破产等同于“逃避和取消”个人债务。这种错误的观念将制约中国破产制度的进步和法治市场的建设。

他说,一些国家明确规定,可以免除责任的债务应当作为免除条件予以偿还,而另一些国家则限制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结束后的一段时间内(通常持续3-5年)的经济寿命,并通过事先确定的债务调整方案或清算方案进行调整。

以中国香港为例,破产人的破产期限为4/5年。在住房方面,破产者可以在他所有的房地产中居住长达12个月。期限届满后,破产人必须退休并将其交付给受托人,受托人将对其进行变现并清偿其债务。在日常生活中,除了维持必要的日常生活费用外,破产人的所有其他收入均应交付给受托人用于偿还债务;破产的人不允许有任何高消费行为;当信用消费超过100港元时,应提前通知对方破产人的身份。

欠一身债还不起又不想变老赖 个人能申请破产吗

在澳大利亚,一旦被宣布破产,就意味着债务人放弃所有金融和资产控制权,将其交给受托人。根据澳大利亚现行的《2009年个人财产证券法》,破产个人名下的家庭房屋不在财产保护名单之内。换句话说,破产可能会导致出售家庭住房来抵消贷款。此外,在宣布破产后,如果债务人想离开该国,必须获得受托人的批准。

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陈曾写道,随着央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的不断完善,特别是“公布和查询全国法院已失去信任的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平台的建立,再加上金融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可以说个人信用记录的合理获取变得容易,避免和逃避债务也越来越不可避免。

一位律师向记者强调,从国际经验来看,个人破产制度基本上兼顾了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保护的是善意和诚实的债务人,而不是恶意的债务人。同时,由于个人破产制度对破产者采取一定的惩戒措施,会给个人的名誉、工作、生活、社交、婚姻等方面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所以普通人不会轻易申请破产,除非迫不得已。

换句话说,对破产者的消费限制与相关部门对“老来”的限制有相似之处,但不同之处在于“老来”受到各种基于不诚实的限制后,债务不会减少一分钱;在个人破产制度中,破产人在受到各种限制后,某些债务将被免除,并有“卷土重来”的可能。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欠一身债还不起又不想变老赖 个人能申请破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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