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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六项稳定工作,落实六项保证任务,银监会在前期公众咨询的基础上,近日发布了《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与评估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估办法》),指导和督促商业银行全面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
充分发挥监督评估的指挥棒作用
确保金融稳定和企业受益的政策有效
据记者了解,《评估办法》以积极激励、适当监管约束、明确差异化要求、合理体现差异化为指导思想。它坚持平行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的原则,同等重视总体增长和结构优化,同时给予激励和适当的约束。它规定了以下事项:
一是明确评价内容,设置标准化指标。本文提出了一个以信贷服务为核心,涵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全过程的评价指标,并从信贷供给、制度机制建设、关键监管政策落实、产品服务创新、商业银行小微企业监督检查五个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二是确定评价机制,规范评价组织和过程。按照法人主导、上下联动的原则,建立监督评估的组织机制,按年进行评估;加强评价结果的应用,充分发挥激励和引导作用。三是明确评价结果的应用,突出与相关政策措施的协同作用,强化监管评价对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导向作用。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唐建伟认为,与征求意见稿相比,《评估办法》总体变化不大,只有一些细节做了微调。
具体来说,在得分权重方面,制度机制建设的权重从15分提高到18分,主要体现在对组织结构建设、包容性考核权重和内部资本定价的日益重视;评分标准更加注重量化,更好地体现了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平行的原则,定量指标的总分高于定性指标,更具可操作性。
《评估办法》的重点是引导商业银行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服务能力和力度,促进大胆、自愿、有能力放贷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唐建伟说道。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为了保护市场主体,必须大幅提高中小企业的贷款可得性,大幅降低综合融资成本。5月27日,财务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11项财务改革措施中的第一项,即评估措施。
中国保监会表示,《评估办法》以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增量为重点,增加了首贷户、续贷和信用贷款数量,进一步完善和完善了敢贷、肯贷、能贷机制,设定了专项指标,发挥了监督评估的指挥棒作用,督促商业银行优化业务结构,完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 畅通政策传导渠道,确保金融稳定和企业受益的各项政策自疫情爆发以来有效实施。
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
不断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COVID-19肺炎爆发后,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融资面临巨大冲击。党中央、国务院迅速部署和制定了一系列金融支持政策,加大了对中小企业的信贷供给,取得了显著成效。
然而,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在短期内难以得到根本缓解,叠加的小微企业资质较差,抗风险能力较弱。商业银行主要采用房地产抵押和知识产权、应收账款质押等创新担保方式,与小微企业缺乏抵押品的现状相冲突,导致小微企业首次贷款困难。同时,小微企业融资具有融资规模单一、需求丰富频繁的特点,与商业银行为大企业服务积累的服务经验不相匹配。
这使得小微企业难以从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充分获得金融服务。因此,《评估办法》的出台将有助于商业银行从资金供给方面加强金融服务,支持小微企业的稳步发展。唐建伟告诉《人民日报》记者。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文彬认为,尽管近年来小额信贷的供给能力不断提高,但小额信贷的供给与金融需求之间仍存在一定差距。从这个意义上说,评价方法是促进金融均衡、公平发展的重要措施。
中国保监会表示,《评估办法》的颁布是建立小微企业精细化、系统化、长效化金融服务监管机制的必要步骤。《评价办法》整合了银监会近年来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一系列监管政策要求,形成了列表式、不同权重的多维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和鼓励商业银行扬长避短,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不断提高服务小微企业的质量和效率。
为进一步做好六项稳定工作,落实六项保证任务,银监会在前期公众咨询的基础上,近日发布了《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与评估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估办法》),指导和督促商业银行全面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
充分发挥监督评估的指挥棒作用
确保金融稳定和企业受益的政策有效
据记者了解,《评估办法》以积极激励、适当监管约束、明确差异化要求、合理体现差异化为指导思想。它坚持平行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的原则,同等重视总体增长和结构优化,同时给予激励和适当的约束。它规定了以下事项:
一是明确评价内容,设置标准化指标。本文提出了一个以信贷服务为核心,涵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全过程的评价指标,并从信贷供给、制度机制建设、关键监管政策落实、产品服务创新、商业银行小微企业监督检查五个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二是确定评价机制,规范评价组织和过程。按照法人主导、上下联动的原则,建立监督评估的组织机制,按年进行评估;加强评价结果的应用,充分发挥激励和引导作用。三是明确评价结果的应用,突出与相关政策措施的协同作用,强化监管评价对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导向作用。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唐建伟认为,与征求意见稿相比,《评估办法》总体变化不大,只有一些细节做了微调。
具体来说,在得分权重方面,制度机制建设的权重从15分提高到18分,主要体现在对组织结构建设、包容性考核权重和内部资本定价的日益重视;评分标准更加注重量化,更好地体现了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平行的原则,定量指标的总分高于定性指标,更具可操作性。
《评估办法》的重点是引导商业银行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服务能力和力度,促进大胆、自愿、有能力放贷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唐建伟说道。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为了保护市场主体,必须大幅提高中小企业的贷款可得性,大幅降低综合融资成本。5月27日,财务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11项财务改革措施中的第一项,即评估措施。
中国保监会表示,《评估办法》以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增量为重点,增加了首贷户、续贷和信用贷款数量,进一步完善和完善了敢贷、肯贷、能贷机制,设定了专项指标,发挥了监督评估的指挥棒作用,督促商业银行优化业务结构,完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 畅通政策传导渠道,确保金融稳定和企业受益的各项政策自疫情爆发以来有效实施。
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
不断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COVID-19肺炎爆发后,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融资面临巨大冲击。党中央、国务院迅速部署和制定了一系列金融支持政策,加大了对中小企业的信贷供给,取得了显著成效。
然而,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在短期内难以得到根本缓解,叠加的小微企业资质较差,抗风险能力较弱。商业银行主要采用房地产抵押和知识产权、应收账款质押等创新担保方式,与小微企业缺乏抵押品的现状相冲突,导致小微企业首次贷款困难。同时,小微企业融资具有融资规模单一、需求丰富频繁的特点,与商业银行为大企业服务积累的服务经验不相匹配。
这使得小微企业很难从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充分获得金融服务。因此,《评估办法》的出台将有助于商业银行从资金供给方面加强金融服务,支持小微企业的稳步发展。唐建伟告诉《人民日报》记者。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文彬认为,尽管近年来小额信贷的供给能力不断提高,但小额信贷的供给与金融需求之间仍存在一定差距。从这个意义上说,评价方法是促进金融均衡、公平发展的重要措施。
中国保监会表示,《评估办法》的颁布是建立小微企业精细化、系统化、长效化金融服务监管机制的必要步骤。《评价办法》整合了银监会近年来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一系列监管政策要求,形成了列表式、不同权重的多维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和鼓励商业银行扬长避短,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不断提高服务小微企业的质量和效率。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银监会加强对小额信贷的监管和评估,确保稳定企业、惠及企业的政策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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