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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日,江西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首批45名非法集资中严重不值得信赖的人员,其中包括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的自然人。
对于列入非法集资失信名单的人员,江西省有关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联合处罚,处罚期限为5年。惩戒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依法限制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同业拆借中介机构,以及参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依法限制其担任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限制其获得相关检验检测认证资格和执业;依法在安排补贴资金、投资税等优惠政策、注册私人投资基金管理人和金融机构提供融资信贷时,应审慎参考。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主要(监管)管理部门将非法集资中被列入严重不可信赖人员名单的主体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管检查的力度,对违法违规、再次失信者依法从重处罚。
图片来源:《江南都市报》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非法集资失信名单 公布首批45名非法集资严重失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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