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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家大型全科医生合作伙伴表示:股权投资是一项长期投资,短期为4至5年,长期为7至8年。但是,长期资本收益不能等同于经常性经营收入,将有限合伙基金等同于个体工商户按35%征税是极不合理的。
这是一个影响整个风险投资圈的问题:风险投资行业应该缴纳多少税?
8月30日,据多家媒体报道,过去地方政府普遍实行的有限合伙制基金征收20%所得税的政策,在国家税务总局检查工作中被发现违反相关规定,应予以纠正。此外,基金过去几年的税款应按照新标准进行回收。
这意味着未来风险投资基金的自然人合伙人将不得不按照个体工商户的标准征收累进税,10万元以上的收入将不得不按35%的最高税率征税。对此,一家风险投资机构直言不讳地表示,每个地方都曾承诺征收20%的所得税来吸引外资,但现在如果征收35%的所得税,就违背了合同精神。然而,许多律师表示,公开文件尚未出台,风险投资基金的税率调整仍存在变数。
最高税率是35%!
创业投资基金按个体工商户纳税
一天之内,税收的话题席卷了整个风险投资圈。
据媒体报道,国家税务总局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吸引外资,武断地规定投资合伙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或“财产转让所得”等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与此同时,一些风险投资机构接到税务机关的通知,要求补缴所得税,并指出个人参与投资合伙企业股份转让时的所得税应征收35%(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而不是某些地区目前的20%。
直到晚上,国家税务总局才作出回应:目前还没有向地方税务机关发出缴纳所得税的明确通知或要求,但明确了天使投资的自由裁量权。
8月30日上午9:30,国家税务总局在官方网站上对2018年第三季度的税收政策进行了解读。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叶琳曾提到,根据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其纳税人,合伙企业各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应按照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先分后征”的原则和分配比例确定,其自然人合伙人的分配收入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收入”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还对风险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了解释。主要对象分为两类-
合伙创业投资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有限合伙创业投资企业以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2年的,合伙创业投资企业的个人合伙人可以从个人合伙人在合伙创业投资企业的经营收入中扣除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的70%;如果扣除额在当年不足,可以在下一个纳税年度结转。
天使投资人:天使投资人以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2年的,可按投资额的70%扣除转让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期扣除不足的,可结转至未来取得新办科技型企业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其中,如果天使投资者投资了一批初创科技型企业,对于那些正在进行注销和清算的初创科技型企业,如果天使投资者没有扣除其投资额的70%,可以在注销和清算之日起36个月内,扣除天使投资者转让其他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风险投资界的声音:三个争议点
消息传出时,风险投资界正在哀悼。
这不是危言耸听。上海一家大型全科医生合作伙伴表示:股权投资是一项长期投资,短期为4至5年,长期为7至8年。但是,长期资本收益不能等同于经常性经营收入,将有限合伙基金等同于个体工商户按35%征税是极不合理的。
一位知名律师表示,私募股权基金采用合伙制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先分后税”,这样可以获得税收优惠。如果这一次,税收负担将影响大多数私募股权投资,包括风险投资机构,并间接影响企业家精神和实体经济的发展。
北京风投机构的一位合伙人直言不讳地表示,税收不公平。“风险资本基金通常投资于多个项目,这些项目在退出时应一起征税,而在单个项目退出时不应向风险资本机构征税。如果一个基金投资一个有收益和损失的项目,应该扣除损失。”。北京一家国有基金也表示,风险投资是一个高风险行业,许多人只看到知名机构一个或几个项目的高回报,却看不到大量其他项目的失败。
事实上,风险资本基金长期以来一直被批评为与个体企业相比纳税。此前,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首席执行合伙人、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金海涛建议将风险投资机构视为特殊工商企业,而非一般工商企业。
金海涛认为,没有风险投资,就没有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和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就没有中国经济的未来,这一点大家都应该清楚。然而,在一些人看来,风险投资本身就赚了很多钱,认为它没有为国家贡献足够的税收是错误的观点。
齐海涛认为,目前风险投资业与财税部门之间的纠纷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是所得税。Vc认为,创新型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取决于风险投资机构。该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享受15%的所得税,而风险投资机构的税率为25%。因此,vc认为税率应该降低。
第二个是关于增值税。风险投资认为风险资本赚取了资本流入和流出之间的差额。在经营过程中,它不产生营业收入,即通常存在于工商企业中的购销差额,也没有增值税,所以它应该缴纳资本利得税而不是增值税。目前,许多风险投资公司针对流动性问题进行了固定增长,但同样进行了固定增长的公共资金却不必缴纳增值税或所得税,而我国的风险投资机构却要同时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这是非常不公平的。
第三,作为工商企业,盈亏相抵后纳税是常识。因此,风险投资机构认为他们应该在收回本金后缴税,而不是按照账单缴税。现在,如果他们退出法案,他们将根据法案纳税。每个人都有很好的意见。
“与业界合作,
我们一直在努力建立一个有利于该行业发展的税收制度。"
目前,中国风险投资业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困难。这场“税收风暴”无疑让已经深陷融资和退出困境的风投/私募机构“雪上加霜”。
面对这样的形势,中国风险投资业该何去何从?作为风险投资界的巨人,金海涛建议,在权威部门的组织下,风险投资行业的协会,包括由官员和非政府组织组成的协会,应该与财税部门进行认真、深入和具体的对话。
“这次对话有一个前提,就是大家首先要统一思想,把私募股权基金看作是投资者海外投资的投资载体和投资渠道,而不是受益者。此外,风险投资机构应被视为特殊的工商企业,而不是一般的工商企业。”
在这个前提下,齐海涛的观点是,第一所得税考虑到了风险投资的多重目的,是一个新事物。它很年轻,应该得到支持,所得税税率应该适当降低;对于增值税,建议免征增值税。第三,他认为通过这样的对话,合伙企业至少应该改变目前按照法案纳税的状况,即投资者已经收回本金,然后开始纳税。尽管仍然不公平,但有必要考虑双方的承受能力。
最新消息显示,中国基金业协会已与国家税务总局沟通。中国科学技术基金会表示:“我们将与业界共同努力,争取建立一个有利于行业发展的税收制度。”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创投圈无眠:我们到底应该交多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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