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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p2p行业相当不稳定。今天,基金经理将谈论一个虚假的“p2p”案例。
几年前,在“p2p”的旗帜下,湖北的启动贷款承诺年收入的22%,这实际上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最终,该公司的非吸金金额高达5.2亿,有2314人被骗!非法吸收的钱实际上被用于高利贷。
模仿“p2p”实际上是非吮吸
昨天,一项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二审刑事判决在网上公布在判决文件中。本案涉及三名被告:王某某、罗某某、王某某。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2012年11月29日,王某某吸收社会资金模仿“p2p”网上贷款平台业务,经与王先生协商,注册成立起点股权投资基金(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起点基金)。其中董事长为王某某,法定代表人为罗,董事长助理为王。
起点基金工商注册的业务范围是从事非证券、期货、金融和保险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被告罗某为法定代表人。值得注意的是,这家公司没有资格从事金融业。
在媒体上大肆宣传
公司成立后,王谋福负责创业基金,并在多家媒体上宣传创业基金。王负责印制宣传插件卡和鼠标垫,罗负责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如对外签约等。
2013年,起点基金董事长助理王登上一档电视节目,讲述了自己多次创业的经历和诚实做人的原则。
主持人:有这么多工作,除了出租车司机,你还可以照看餐馆、卡拉ok、电视购物、钢铁产品,包括p2p。五次应该被视为创业。你得到了什么?你自己能感觉到吗?
王:我最大的收获就是,无论我在哪里,这个人都要讲诚信,诚信第一。无论在哪个行业,这个行业的规则都必须得到尊重。
起点基金的老板只讲诚信规则,并没有真正进行诚信管理。自2013年以来,由于起点基金不具备从事金融业的资格,起点基金通过宣传册、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不断向社会宣传其公司的“p2p”运营模式。起点基金还承诺投资者每月支付年收入的18%至22.4%的利息,到期后支付本金,高收益、无风险,以广泛吸收全国各地投资者的资金。
2015年8月,楚天金报报道称,一些投资者表示,“他们太善于包装自己了,他们的经验非常好。收入也很高。年利率是20个百分点,数百万人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投资。”
线上线下吸金5.2亿,有2000多人被骗
法院发现,起点基金通过线下和网上方式吸收资金。线下资金吸收主要通过公司投资者直接支付的方式进行;网上资金吸收主要是投资者进入起点基金网络平台,按照网站提示的要求进行注册、充值和投资。这家公司已经吸收了大部分线下资金。
从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起点基金通过线下理财共吸纳3.49亿元(共406人),通过网上理财共吸纳1.71亿元(共1908人),其中78人参与了线上线下两种方式。
投资者资金投入起点基金后,公司没有直接存入,也没有通过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将资金间接划入罗名下的银行账户,形成资金池。基金池中的资金被起点基金用于开展高利息贷款业务以获取利润。
以这种方式运营两年多之后,很难通过借旧还新的方式继续维持下去,此时,平台开始出现取现困难。2015年6月10日,经被告人王某某、罗某某、王某某协商,王某某先到宜昌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主动自首,随后罗某某、王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
无法获得被害人的理解并维持原判
事实上,本案是在2017年11月20日判决的。根据原审判决,三名被告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吸收公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他们的行为均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共同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起点基金董事长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某为共犯,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8万元;董事长助理王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8万元。继续追回被告的非法所得110,916,492元。
判决后,王某某不服,提起上诉。上诉理由提到判决过重,赢得了债权人的理解。
但是,王某某在二审中没有提交新的证据。然而,我收到了受害者的几份请愿书,要求判处王某某缓刑,以收回他的投资。
但是,法院认为,截至二审结案之日,王谋福尚未筹集到恢复原状的资金,也无法获得受害人的理解,因此无法确定其请求缓刑的上诉理由。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截至2016年10月12日,起点基金账面仍欠投资者7663万元。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打着P2P旗号非法吸存5.2亿 实际竟然拿钱去放高利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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