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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朋友圈里给别人发广告,每天得到一份“佣金”,这样的好事?10日,厦门反欺诈中心披露了一种利用微信朋友圈实施网上欺诈的新方法,提醒用户“天无绝人之路”,绝不要相信“用手指赚钱”的骗局。

据报道,厦门市民钟最近在刷朋友圈时,每天都会看到一个微信朋友发五条“电影广告”。当她感到好奇时,她问对方。另一方说,只要你“动动手指”,你每天就能得到27元的“佣金”。

无所事事的钟女士向对方索要“销售员”的微信。之后,这位“推销员”说他与一家推广公司合作,每天只要他转发五个电影广告,并把它们链接到一个朋友圈来帮助推广,他就会得到27元的“佣金”。但对方称,在此之前,钟女士被要求支付380元的“定金”。

就这样,在支付了380元的“定金”之后,钟女士被拖进了一个“工资结算小组”,在该小组中,钟女士确实收到了一笔“佣金”。之后,这位“销售员”说,公司已经与一个直播平台合作来宣传这个项目。付了699元的“定金”后,他每天给朋友圈发6个广告,可以收到69元的“佣金”。这位“销售员”还督促钟女士“发展合作伙伴”,每次她介绍朋友参加货代活动,都可以得到80元的“奖金”。

发朋友圈能“赚钱”?别掉入诈骗陷阱!

直到7月5日,钟女士才发现自己被“工资结算小组”开除,并被“销售员”勒索,她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钟女士前后共支付5836元,扣除“提成”和“奖金”454元,共被骗5382元。

据厦门反欺诈中心统计,仅在过去一周,厦门就有五人落入此类欺诈陷阱。警方调查发现,全国许多地方都出现了类似的作案手法。在这种情况下,“佣金”被用作诱饵,使受害者“尝到甜头”后,他们以“收取押金”为借口要钱,最终导致受害者被欺骗。

厦门反欺诈中心提醒公众,所有以“转朋友接受佣金”和“兼职刷名声”为借口的所谓“促销活动”都是网络欺诈。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所以不要轻易把钱转到陌生的账户。如果您遇到此类欺诈,您可以尽快向微信客服或当地反欺诈部门举报。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发朋友圈能“赚钱”?别掉入诈骗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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