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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央视《实话实说》栏目前主持人崔永元微博曝光了一名演员4天6000万元天价工资,而“大合同、小合同”、“阴阳合同”、“偷税漏税”等潜规则引发了舆论热议。网络暴露的“阴阳契约”是真实的吗?它和谁有关?影视从业人员通过签订“阴阳合同”偷税漏税的问题在多大程度上存在?所有的谜题都还没有解决。
税务部门宣布参与“阴阳合同”的调查
6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报道称,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近期影视从业人员签订的《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并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进行调查核实。任何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都将严格依法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将在依法部署和开展部分高收入、高风险影视从业人员纳税情况评估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分析,加大征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阴阳合同”是合理避税还是非法逃税?
所谓合理避税,是指纳税人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合法手段,通过税收筹划,少缴税款。合理避税的前提是不违法。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同一笔交易的双方签订了两个合同:一个小额的“阳合同”放在光明的一面,按照这个数额纳税;“负合同”金额很大,双方私下持有,无需纳税。为了达到逃税的目的而故意隐瞒或欺骗显然是违法的。
需要采取综合措施来消除混乱
2017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2017年税务稽查重点工作安排》,明确提出以股权转让、投资公司、基金、证券、演艺公司等行业和领域为切入点,统一选拔30名企业高管和演艺明星,分配到地方税务局开展个人所得税及相关企业所得税稽查。
面对“花哨”的避税手段,我们应该最大限度地消除混乱,不仅要跟上税务稽查的手段,还要编织一个密集的信用体系,采用更先进的技术手段和大数据分析方法,尽可能多的付出。目前,我国将改革个人所得税,增加税前扣除项目。事实上,税制改革需要基于收入制度的透明度和信用制度的完善。否则,很容易留下漏洞。“阴阳合同”事件再次告诉我们,相关基础工作需要加快和巩固。这样,税收才能真正实现为国家聚敛财富、为社会寻求正义的目标。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国税依法调查“阴阳合同” 如若属实涉嫌逃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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