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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生“多点执业”制度全面放开的22天前,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精神科主任胡因被控“兼职”而被解职。3月9日,天佑医院相关负责人来到胡的科室,向他宣读了处分决定。该医院称,胡未经医院许可,前往武汉吴中精神病医院(一家私立医院)兼职,并向主管部门备案,因此被行政开除。(北京新闻)
客观地说,虽然“多点执业”的全面推广指日可待,国家政策层面一直鼓励医生“多点执业”,但医院的处罚决定可能与“多点执业”的改革趋势背道而驰,但在现有的相关规定下,医院的执业可能并不出格。除此之外,医院在此事件中对医生“兼职”的态度,对“多点执业”改革的全面实施可能具有警示意义。
事件表明,医院反对胡的“兼职”,至少有两个现实的考虑。一方面,正如医院所承认的那样,胡与医院签订了一份“专职”医生的合同,并没有要求提前多点执业。医院按照“专职”人员对他进行培训、宣传和提拔,并给予他“专职”福利待遇。那么,“兼职”或“多点实习”显然将首先挑战现有的“全职”制度。
事实上,在“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曾表示,作为医院的专职人员,周五在医院工作而多去外地实习显然是错误的。除非他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每周只工作四天,否则他可以在周五多练习。因此,有必要改革人事工资制度,建立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让医生多实践。
对医院的另一个不言而喻的反对意见可能是,客观上要求医生有更大的职业自由,不管他们是没有事先报告的兼职工作者,还是未来的“点对点实践”。这可能会给许多医院,尤其是公立医院的管理系统带来不可忽视的“不适”。如果一方面提倡“多点执业”,医生成为“公共资源”,另一方面医院仍然延续传统的“单位人”的封闭管理体制,这种矛盾将不可避免。因此,正如一些CPPCC议员指出,应推动公立医院建立新的用人和管理制度,以及现代化的医院管理制度。
在一定程度上,胡在“多点执业”制度正式实施之前,曾因兼职而被辞退,这恰恰反映了“多点执业”在未来实施过程中必要的配套制度改革。如果不重新界定医院与医生之间的“雇佣”关系,从人事制度、管理制度乃至利益的协调分配等方面为医生的“自由流动”创造一个合适的职业环境,“多点职业”之路将难以平坦。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医生走穴被免职 医生要如何“多点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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