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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风吹倒了电线杆,严重伤害了大连男子
2014年11月5日中午,当老安经过他的菜地时,他旁边的一根电线杆被大风吹断,把老安撞倒了。
事发后,老安被送往大连市普兰店区第二人民医院接受治疗。经诊断,老安患有原发性脑干损伤、脑挫伤、蛛网膜下腔出血、左侧气胸和左侧多发性肋骨骨折。由于伤势严重,老安被转到大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治疗。
获救后,这位老保安幸存了下来。后来,经过司法鉴定,老安遭受了严重的脑损伤,留下了智力、记忆力下降、反应迟钝、性格变化等精神症状。它被确定为脑损伤引起的精神障碍,被电线杆击中是直接原因。
随后,老安向法院起诉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使用电杆,要求赔偿医疗费用、营养费用、精神损害赔偿等。总计超过67万元。
对于老安的说法,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表示,电杆上方的电缆支架是固定的,不可能倒塌伤人。因此,老安的受伤是由于他爬上电线杆后摔倒造成的。
法院判决联通支付40多万元
普兰店法院认为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脱落,给他人造成损害,业主、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一审法院裁定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赔偿劳安医疗费和营养费共计44万余元。
联通公司不服,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该公司认为,它既不是所有者,也不是涉案电线杆的管理者。这根电线杆是普兰店市邮政通信工程公司设立的,由其拥有和运营。电线杆断裂倒塌后,普兰店市邮政通信工程公司也建起了电线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对本案涉及的电线杆不承担任何管理责任,普兰店市邮电通信工程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
此外,一审法院未能有效调查本案所涉及的电线杆断裂的原因,直接认定电线杆系统是被“大风”破坏的,这是事实认定上的错误,忽视了老安的过错责任错误。该公司要求法院驳回劳安的所有索赔。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终审判决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的上诉请求部分成立,应予以部分支持。
公司赔偿受害人400,907元,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的其他上诉被驳回。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联通赔了大连男子4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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