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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四川男子诈骗800万京东豆案”宣告结束,该案主角邓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一审判决后,邓不服,以“事实不清、罪名不一致、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并表示不赞成诈骗罪的指控。
5月8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了该案的终审判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被告人邓某犯有诈骗罪,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11年,罚金1.1万元,并返还京东赔偿金800多万元。
普及法律知识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捏造事实或者隐瞒事实,骗取大量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不以骗取其他非法利益为目的。其目标还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
中国不同地区对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不同。
例如,北京市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罪的文件规定,诈骗罪的数额标准(以人民币计算)为3000元以上;数额巨大超过5万元的;金额非常大,超过20万元。
《刑法》第266条规定,河南省价值5000元、50000元和500000元的公私财物的冒用,应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极其巨大”的起点。
上海,个人诈骗公私财物超过4000元,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超过5万元是一笔“巨款”。
个人公私财物诈骗数额在2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有诈骗犯罪记录或者有自杀、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还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骗取公私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骗取公私财物30万元以上,数额巨大的。
据了解,2014年7月至2015年5月,被告邓某拟在JD.com开设网店,并利用其本人控制的买方账户进行自买自卖的虚假交易,并做了清单和评估,取出了具有房产价值且可用于冲抵贷款的京东,并在后续的虚假交易中从JD.com套现。
邓通过上述手段骗取京东800多万元。
据此前报道,在庭审期间,邓承认了检方指控的事实,但曾辩称自己“不知道刷牙是一种犯罪行为”,并表示许多网店会因为表现原因而有刷牙行为。“如果有人监督,今天就不会去。”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京东店主刷单套现800万 获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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