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858字,读完约5分钟
最近,一家综合媒体网站在金融部门采取了假离婚,走出家门,只注意到不照顾年迈母亲的消息。根据中国婚姻法,父母有抚养和教育孩子的义务;孩子们有义务支持和帮助他们的父母。孩子们无法逃脱。他们都在谈论“养儿防老”,拒绝支付赡养费,理由是他们是“三无青年”,没有住房、汽车和存款。窦太太一气之下把儿子告上了法庭。母亲一气之下将儿子告上法庭,最后胶州法院判决张每月给母亲300元赡养费。
事实上,这种事情已经存在了很多年,但是每个人的结局都不一样:
妻子做了一个聪明的举动来逃避赡养费和离婚
孙说,2011年10月的一天,他的妻子李女士对他说:“为了不承担你父亲的赡养义务,我们离婚吧。”离婚后,财产将属于我,这样你的父亲和兄弟将带走你。你不必给赡养费。”孙说,经过一番思考,他在利益的驱使下同意了。两人随后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并签署了离婚协议,规定夫妻共同拥有的三套房子和财产都应归女方所有。离婚后,他们仍然住在一起。
去年12月,顺义法院执行法官找到孙,要求他履行赡养父亲的义务。为了逃避离婚,孙被妻子李女士送到其父家。妻子对孙的父亲说:“我们离婚了,与孙没有任何关系。我会把我的儿子还给你。”孙说他后来生病了,失去了工作。李女士不仅拒绝给他治疗,还说:“这房子是我的,你无权享用。”此时,他突然醒了。
孙认为,被告以虚假离婚占有夫妻双方的全部不动产和财产,有权要求损害赔偿。孙状告其中一处房产。李女士辩称,房子和财产在法律上是她自己的,而孙谋是自愿签署离婚协议的,因此她不同意他的主张。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贪小便宜,遭受大损失,离婚是为了避免赡养假。迷路了?
新闻详情:
没有离婚就离家出走的男人只是不上年纪的母亲
窦老太住在胶州市胶东街的一个村子里。由于该村在新机场拆迁范围内,窦老太和他的儿子、儿媳之间存在着分歧,他们之间存在着激烈的冲突。从那以后,这两个家庭就断了联系。窦老太认为她早年丧偶,独自抚养了三个孩子,长大成家。现在她生病了,最需要孩子照顾的时候,她希望孩子能给她一些赡养费,两个女儿都同意了,但大儿子张拒绝支付赡养费,理由是他是一个“三无青年”,没有房子,没有车,没有存款。老人一气之下,将长子告上法庭,说张为了不赡养老人,要张按时支付赡养费,并与妻子离婚。
经胶州市法院调查,发现张与妻子离婚的时间“恰到好处”,在母亲起诉他的前一个月,张同意与妻子离婚。张把房子、汽车等全部财产都给了妻子,并从每月2200元的收入中支付了2000元的子女抚养费。张以不能履行为由拒绝承担扶养义务。根据对这些异常信息的分析,法院认定这是张为逃避扶养义务而上演的假离婚。
赡养父母是孩子的法定义务
为了挽救母子之间的感情,胶州市法院进行了调解。据我们了解,窦女士实际上是“不缺钱”的,她的账户上有49万多元的拆迁补偿费。她起诉儿子只是为了争口气。最后,在法院的调解下,老人不愿意给儿子添麻烦,主动将赡养费从每月1300元降至300元。张也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说以后要孝顺母亲,最后双方达成了和解。
尊重老人是我们公民的传统美德。中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赡养老人是违法的。成年子女有义务支持和帮助父母。中国的婚姻法还规定,子女有义务支持和帮助父母。如果子女未能履行赡养义务,不能工作或生活有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支持和援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的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儿童应当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必需品和费用,在生活、精神和情感上尊重、关心和照顾父母。
为了保护被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不能工作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在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拒绝履行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养父母与子女之间,都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继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孙子女、兄弟姐妹,在一定条件下,也有相互赡养的义务。此外,根据立法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要求,还应确认和保护实际形成的依附关系。对于有赡养义务的人,他们不得拒绝赡养。但是,如果赡养人因天灾人祸、低收入等原因无法赡养,又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不属于拒绝赡养。
对于年迈的父母来说,他们没有或失去了工作能力,或者他们不能照顾自己,所以他们不能独立生活。作为孩子,他们有抚养的义务,但他们能抚养却不能,所以他们的父母被迫因为被遗弃而自杀;那些因为没有生活而失去家园的人,等等。,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男子办假离婚净身出户不用赡养老人?财产或被妻子霸占
地址:http://www.qinglongs.com/qlwxw/133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