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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新闻地平线”报道:在过去的两天里,很多人的微信朋友圈都转发了这样一条消息,上海浦东机场正在严格检查海外购物,所有人都开箱排队等待飞机检查,只有一个航班逮捕了100多人。对此,网友们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说是与国庆假期有关,有人说是与明年1月1日实施的《电子商务法》有关,也有人认为可能是海关最近出台了新的政策,对采购有了新的要求。这么多的猜测是否预示着“人肉采购”时代的结束?真相是什么?
采购:浦东机场确实受到严格调查
在网上传输的视频中,许多乘客打开行李箱等待检查,视频摄影师声称正在等待罚款。根据网上的内容,事情发生在9月28日,地点是上海浦东国际机场的t2航站楼,所有人都在候机大厅外排队等候检查,排队的人太多了,看不到尽头。一架飞机检查了100多个采购代理,并排队缴税。
在韩国从事采购的小刘(化名)告诉《中国之音》记者,这一消息很快传遍了整个采购圈,他没有遇到类似的情况:“我说上传是在事发当晚和第二天。很激烈。一般情况下,只是偶尔抽查一下,如果严格调查的话,我就没有遇到过。”
一些采购人员向媒体透露,上海浦东机场已经有一两个月没有对多余人员携带的入境物品进行严格调查了。因为他不知道自己是否会被缴税,所以最近他一直害怕给顾客带货物。此外,代购表示,它认为将在9月底开始严格调查,这可能与国庆假期期间出国旅游激增有关。当时,网民们有不同的意见。
采购的最后一百天?
江苏的王告诉《中国之声》记者,虽然她不能确定上海海关网上采购消息的真实性,但她的采购团队中的每个人都在关注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的《电子商务法》:由于我不能确定其真实性,我认为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合理的。也就是说,当我从韩国回来时,每个人都会检查它,而不是抽查,也就是说,所有的箱子都必须通过海关,然后通过他的安检机。我的采购团队中可能有700多个小伙伴,朋友圈里的所有朋友都在发送“采购的最后一百天”。如果算上它,现在是购买的最后80天,因为据说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不管你买什么,你都需要交税,然后你需要注册你的营业执照。"
北京和上海海关回应称:近期没有新政策
也有人猜测,海关最近可能出台了一项新政策,对采购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此,记者拨打了上海海关的12360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海关近期政策没有变化,相关规定执行正常,与平时没有什么不同。
上海海关服务热线:“政策没有改变,但还是和以前一样。如果不是多次往返乘客或当天往返乘客,如果是常住乘客,则为5000,如果是非常住乘客,则为2000。因此,这些规定仍然是以前的,这些没有改变。”
关于上海海关是否通过互联网进行突击检查,该工作人员表示,相关规定没有变化,建议入境旅客携带的货物超过免税限额时主动申报。
上海海关服务热线:“在这种情况下,我不能给你一个具体的答案。先生,这取决于执法海关的工作人员。我们的热线只给你一些建议,但没有像以前那样的变化。如果你说进入这个国家是你个人使用的合理范围,这是由我们的执法人员决定的。如果你觉得你带来了更多,我建议你主动申报,通过这个申报渠道,主动申报。”
随后,记者就相关问题咨询了北京海关,12360热线工作人员也表示,海关仍在按照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执行。
北京海关12360号:“海关携带无变化,与2010年第54号公告相同,即免税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但您所拥有的一切必须在合理的个人使用范围内,不能大量使用。”如果超过这个数量,就不能由这个人携带。你可以看看这个人携带的公告,即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是关于这个入境旅客携带的这种情况,以及是怎样征税的。”
根据公告,中国旅客携带行李入境,在海外获得的总值不到5000元(含5000元)的物品将免税放行。免税放行的货物连同免税商店进港的购货金额仍免税放行。旅客携带的入境物品超过规定的免税限额的,应当按照规定主动申报纳税。此外,携带从国外购买的电视机、摄像机等20种商品的旅客不能免税,所以他们在入境时必须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将在合理的范围内对其自用征税。
专家:纳税是一项基本义务,应该合理引导和规范
据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律研究会会长邱介绍,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开设网上采购店从来都是不需要注册的,朋友圈里的“微商务”是零门槛。然而,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也有必要对这类电子商务的商业行为进行引导和规范。邱说:“当初,在电子商务的早期阶段,所谓的采购和所谓的销售人员都抱着一种包容的态度。通过电子商务的发展,也出现了一些需要引导和规范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对新的事物持宽容和审慎的态度,我们必须有合理的引导和适当的规范。”
从明年1月1日起,采购将受电子商务法的约束
邱表示,将于明年实施的《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通过微信朋友圈、网络直播等方式从事商品和服务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也是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个人采购和小额业务的自然人也需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并依法纳税。这将在采购、微型企业和其他行业发挥规范作用。
邱告诉中国之音记者:“海关正在检查,我认为他正在执行现有的规定,在加强执法的过程中没有发布新的规定。明年1月1日后实施《电子商务法》时,所谓的小微企业的采购问题、微信平台的运营问题和小微企业的销售问题,都应该按照《电子商务法》的规定进行规范。在国外购买商品和在中国销售商品是一种商业活动,因此根据我国《电子商务法》,商业活动受《电子商务法》的管辖。无论你是微信平台还是微型企业,都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纳税,因此纳税是一项基本义务。这在我国的《电子商务法》中有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依法纳税,这是他的义务。”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人肉代购”时代将终结?北京、上海海关:近期政策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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