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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各种外汇违规行为保持高压区。8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报告了23起外汇违规案件,罚款总额高达8235.14万元。

这起外汇违规案件的主体包括银行、企业和个人。其中,在6起个案中,有一半人为了购买海外房地产而逃离外汇。

这是国家外汇管理局今年第四次(今年第一次、第二次和第三次通知分别在5月4日、7月24日和8月16日)通报外汇违规案件,处罚力度是今年最大的,23起案件共处罚金额8235.14万元。在前三次通报中,罚款和罚金总额分别为5215.99万元、3385.54万元和5441.39万元。

除了正规银行和进出口企业参与外汇业务外,还有个人在海外买房、外语学校向海外转移资金,甚至有人非法买卖外汇偿还海外赌债。

七家银行被罚款

在国家外汇管理局8月31日报告的外汇违规案件中,全部是国有大银行和股份制银行,数量达到7起。

通知了中国工商银行(601398)、中国银行(601988)和交通银行(601328),其中两次通知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制银行中,平安银行(000001)、浙商银行、民生银行(600016)和招商银行(600036)被通知。

八起银行违规外汇案件中,有七起是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应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即违规银行的外汇收支未按要求进行真实性验证。

案例一:平安银行厦门瑞景支行非法经营转口贸易

2016年2月至10月,平安银行厦门瑞景支行未按要求审核转口贸易尽职调查的真实性,办理了虚假提单的转口贸易支付业务。处以200万元罚款,并责令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责任。

案例二:浙商银行上海分行非法经营转口贸易

2017年2月至9月,浙商银行上海分行未按规定审核转口贸易尽职调查的真实性,以虚假企业提单办理转口贸易支付业务。处以192万元罚款。

案例三:中国银行西宁城东支行非法办理贸易融资案

2016年,中国银行西宁城东支行违规办理贸易融资业务,虚报企业报关单和发票,罚款62.86万元。

案例四:交通银行厦门前浦支行非法办理内部保险和对外贷款案件

2015年1月至2017年3月,交通银行厦门前浦支行未按要求对债务人主体资格、贷款资金用途、预期还款资金来源、担保履约可能性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调查。处以1140.3万元罚款。

案例五:民生银行天津滨海支行非法办理内部保险和对外贷款案件

2015年2月至2017年3月,民生银行天津滨海支行在签订国内保险和国外贷款合同及支付履约外汇时,未对预期还款来源、履约担保可能性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调查。罚款13,490,700元,暂停向社会出售外汇业务三个月。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责令承担责任。

案例六: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分行办理国内保险和国外贷款案件

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分行在办理境内保险贷款签约和外汇履约支付时,未对贷款资金使用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调查。处以103.81万元罚款。

案例7:招商银行北京万达广场支行非法办理活期账户资金收付

2015年9月,招商银行北京万达广场支行违规为无贸易背景的企业办理预付款和付汇业务。

本行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47条,罚款1,297,200元。

案例八: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部非法办理个人拆售付汇案件

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部利用167名境内个人年度购汇额度违规办理售汇和付汇拆分,被罚款50万元。

三个人在海外买房,一个人还赌债

除银行外,在23起非法案件中,还有6起个人外汇非法案件。值得注意的是,他们中的三人为了在海外买房子而逃离外汇。

具体而言,2012年11月至2015年2月,浙江人王以非法转移境外资产为目的,将1497.28万元人民币存入地下银行控制的境内账户,并通过地下银行将外汇兑换到其境外账户,用于购买境外房地产,被罚款145万元。

2016年1月至10月,广东人唐利用68名境内个人的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拆分后汇入境外账户,用于购买境外房地产等。,非法转移资金247.76万英镑,罚款150万元。

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安徽公民陆某利用19名境内个人的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拆分,汇入境外账户,用于购买境外房地产。非法转移资金总额188.68万加元,罚款48.3万元。

有趣的是,在其他三起个人违法违规案件中,两起是非法转移资产,一起是非法买卖外汇偿还境外赌债。

2012年6月至2016年9月,夏某以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为目的,将1.41亿元人民币存入一家地下银行控制的境内账户,并通过该地下银行将外汇兑换到境外账户,用于偿还境外赌债,被罚款1418万元。

2015年9月至2017年5月,为实现非法转移资产出国的目的,孙谋将个人资金拆分购汇,汇入海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总额574.07万澳元,罚款137.46万元。

2016年8月至2017年3月,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的目的,徐利用55名境内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拆分汇入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总额331.84万加元,罚款259.8万元。

从外语学校转移资金

在8月31日通报的案例中,企业违反外汇管理的案例多达9起。每一个小系列(micro-signal: nbdnews)都注意到,这些企业的许多逃汇案例都是虚构的贸易背景,使用虚假的报关单和虚假发票来逃避外汇。

案例一:江门市三七实业有限公司逃汇

2015年3月,江门市三七实业有限公司多次使用仓单,支付外汇1122.5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39条,罚款412.19万元。

案例二:深圳瑞奇福贸易有限公司

2015年3月至2016年2月,深圳瑞奇福贸易有限公司伪造贸易背景,使用虚假报关单,支付外汇164万美元,被罚款54.28万元。

案例三:汇众道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5年4-5月,钟会道和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捏造转口贸易背景,使用无效提单,支付外汇938万美元,被罚款300.59万元。

案例4:淄博高新区外国语学校逃外汇

2015年7月至2017年1月,淄博高新区外国语学校利用15名境内个人年度购汇额度,以分购付汇的形式向境外转移资金,被罚款40.25万元。

案例5:大连哥伦比亚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2015年9月,大连哥伦比亚粮食贸易有限公司伪造贸易背景,使用虚假发票,支付外汇3355.88万美元,罚款1071.27万元。

案例6:广州熊吉木业有限公司

2016年5月至6月,广州熊吉木业有限公司捏造转口贸易背景,使用虚假报关单和提单,支付外汇887.83万美元,罚款350.94万元。

案例7:武汉现代东方雕塑艺术有限公司

2016年9月至12月,武汉现代东方雕塑艺术有限公司利用93名境内个人的年度购汇额度进行资金拆分,汇入境外账户,用于购买境外房地产等。,非法转移资金454.06万美元,罚款218.3万元。

案例8:天津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

2017年1月至3月,天津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捏造转口贸易背景,使用虚假提单,支付外汇882.06万美元,罚款304万元。

案例九:江苏龙腾彭达机电有限公司非法套汇案

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江苏龙腾彭达机电有限公司多次使用贸易融资报关单,总金额212.87万美元,罚款97万元。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为去海外购置房产 三人"蚂蚁搬家"骗外汇结果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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