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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国的离婚率一直很高。在很多离婚纠纷中,有很多人因为财产分割不清而去法院。在这些离婚财产分割的纠纷中,有一种无形的财产是夫妻双方逐渐认识到并强烈要求分割的。这个财产就是我们常说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那么,公积金账户的余额是共同财产吗?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婚了,住房公积金应该如何分配?下面,小财务将为大家解答。
一、公积金账户余额属于个人财产。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单位和职工缴纳的长期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
因此,也就是说,我们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是我们自己的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也可视为夫妻分割的共同财产。但是,只有婚后支付的部分可以分割,婚前单位和个人支付的部分不能分割。
二、公积金部分权力有限,离婚时可以分割,但不能提取。
虽然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属于个人财产,但夫妻离婚时可以分割。但是,由于公积金有其特殊性,有些职权是有限的,它并不等于夫妻共同财产。此外,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中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都没有提及夫妻离婚,公积金账户持有人可以以夫妻离婚的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因此,夫妻离婚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可以分割,但不能以离婚的名义提取。
那么,我们现在该怎么办?一位专业律师表示,如果夫妻双方都已经缴纳了住房公积金账户,还有一定的金额差距。另一方需要以现金补偿的方式将住房公积金一分为二;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大的一方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婚后公积金属共同财产 离婚时可分割不可提取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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