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071字,读完约8分钟
2009年4月22日,由中国公司家俱乐部、路农研究院、《绿色企业》杂志主办的“2009中国绿色企业年会”在北京索菲亚酒店举行。 本财经独家照片文字直播这次活动。 图为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徐晋涛在“投资自然:富新动力”论坛上。
徐晋涛:谢谢。
过去十年是中国林业部门变革的最大时期,最重要的是在集体林区进一步进行了林权改革。 中国林权改革与其他印度、墨西哥大国不同,有点像相反的过程。 在中国看来是私有化的过程,非常感兴趣的争论看起来也非常大。 我们在政府发表的过程中,配合政府进行了全国性的调查,掌握了更多的消息,向大家分享了这样的消息。 然后对投资的自然,市场机制,私营部门对投资的自然保护提出一些自己的预想。
这是中国的森林分布,如果不熟悉林业,中国的森林分布是东北到西南400毫米降雨线以东的地区。 总体上是森林系统非常匮乏的地区。
林权改革第一是南方10省被称为集体林区,政府宣布了适用于所有集体林业人的地区。 中国林业部门知道,中国已经完成了30年的经济体制改革,所有经济部门都大范围实现了民营化、私有化,政府干预的程度越来越低。 但是在林业部门是少数政府干预度高的部门。 在农民自己经营的资源中,经营的方法也有很多介入方法。
另外,国家的快速发展有很多政府的工程,这是中国快速发展的优势。 过去20年,30年林业发展迅速,但第一是政府推动的。 此外,还采取了类似政府于1998年制定的田林保护制度的严厉措施。 林权制度中国的所有土地都是这两种制度,所有制度都是国有的一个集体。 国有林的面积比较小,但蓄积量非常大。 集体中60%的面积占30%左右的量。
集体林权改革历史上有两次大改革,第一次与中国农村联合承包制基本同步从1981年开始,寿命持续到1986年。 实现了家庭连包的方法,但反应很强。 1986年以后,乱砍滥伐的消息非常多,政府反复重复,直到1987年发表文件,基本上停止了这样的改革。
那个改革的地区间改革的力量,非常不同。 另外,出现了中国的集体林区向哪个方向发展,从此长期争论不休的局面。
第二次改革是2003年福建省颁布了林权改革政策。 以此为契机,这次中国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态度与80年代非常不同,得到了非常积极的支持。 所以,中国大部分集体林区较多的省份也在积极参加。 所以2008年6月推进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发表了集体林权改革的政策。
这次改革有几个优势。 一是福建省参加集体林区的改革。 福建省是集体林区资源非常丰富的省,对国家的影响非常大。 但是,80年代福建省是唯一重复过去的集体林区森林资源以前的体制,没有参与森林系统的改革。 而且福建省当时多次得到国家的支持。 因此,当时的国家林区改革试验区设在福建,福建认为探索新模式,维持集体经营符合国家利益。 实践表明这一努力依然失败。 为此,福建省于2003年提出了从森林到家庭的指导改革意见。
第二个优势是,这次改革与80年代不同,这次改革是中国社会迅速发展的成果在林业部门出现了。 2002年颁布了农村土地承包法,之后物权法引起了林业全社会的关注。 但是林业部门是特别的部门因为政府在林业方面发挥着非常大的作用他们自己必须把新的快速发展应用到林业部门中。
第三个优点是这次改革创新必须推进村级民主决策。 土地这样重大的调整决定由村民大会决定,80年代也不同。 村民期待的方案非常多元化。
另外,这次合同期限大幅度延长,为30年、50年、70年。 此外,权利副本增长非常迅速。 最后寄了一张非常漂亮的林票。
基本评价和争论非常大,是改善还是落后? 这里的大多数是非政府组织的话,私有化的改革普遍存在争议,不是会导致森林的大规模破坏吗? 我们也有这样的问题,调查了全国8个省,3千多个农家。 首先区分林权改革,有五种主要模式。 曾经是集体经营,这次是降低集体经营比例,增加家庭经营的模式,其中也有转移的模式。 让我们稍微表现一下村庄的数据。 我们调查了八个省。 各省有数十个村庄各自的特定林权模式在增加,如图所示。
首先是改革的模式,集体经营。 林权改革被认为是集体经营的比例下降,个体经营的比例提高。 这次是村民自己的作用,很多结果是很多村子自己的经营增加了比例。 个体经营的比例总体上所有省份的大部分村庄都在增加,但也有村庄减少的地方,没有提到中间转移的比例。
把这些不同的比例加起来,配合各省的水平,各省有两个方块,颜色最深的是个体经营的比例,有些省从全省的角度下降到这些年。 上升最快的是这次中央文件执行力最大的是福建、辽宁、山东、云南四个省。 个体经营的比例在增加。 在评价这次改革方面,你先从几个方面进行评价。
一是森林资源的可持续经营方面,森林资源的砍伐大幅度增加,如果砍伐增加农民的造林也同样增加。 另外,在这次改革中是否发挥了增加农民收入的力量。 从这些省到福建、辽宁、云南,采伐量从2005年到2006年增长非常迅速,特别是福建现在是年均采伐量的2.5倍,造林面积也以这样的比例增加。 这次改革是利用率非常好的时期,应该说林业的迅速发展状况非常好。 从农民的家庭收入来说,所有省份的人均纯收入都在增加,其中林业收入的增加基本上是这几个改革力度非常大的省份。 包括福建、江西、辽宁、云南几个省。
初步评价基本上回应了社会对这次改革的担忧。 这次改革力度大不是所有的省改革力度大,80年代分为了很多省本集团的林地,所以这次很难改,80年代改革不彻底的省这次是先锋省。 改革力大的省一方面证明采伐量增加非常快,另一方面国家在森林资源管理方面,改革力方面管理的缓和也很大。 另外造林面积上升的速度也非常快。
只从这两个立场来看应该说不存在森林资源被破坏的迹象。 另外,通过改革林农收入的比例,改革力度比较大的地方林业收入的比例提高得非常快。 让我们总结一下从非常简单的林学立场来看应该有可持续经营的迹象。
建立林权改革,特别是家庭经营制度改革,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有一些积极的影响。 一是林权改革处理森林集体经营体制存在的低效问题,过去没有提到森林保护,有很多报道。
另外,分散经营本身增加了森林的多样化,乡土知识对森林资源经营贡献最大。 另外农民维权意识提高,比较有效地抵抗大规模的林地转换。
这也有负面影响,林权改革后,农民利益增加,人类活动增加。 也有因人类活动的增加而影响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地区。 从自然保护区建设的角度来看价格在增加。 因为农民补偿的机制问题在增加。
从急速的发展趋势来说,将来肯定会增大诉求,强化生态补偿的机制。 权利归类为农民后,农民必须维护自己的权利,因此可以看到钉子户增加,实际上要求生态补偿机构发挥更大的作用。
另外,市场手段在保护区的迅速发展中适用市场手段的可能性增加了,例如适用招标的方法,以前通过集体经营处理村长即可。 现在,对农民来说,农民的权利增强了,很多市场手段、经济手段比以前更有可能。
另外林地出现了半私有化现象,公司通过收购林地来建设保护区,这种可能性比以前增大了。 国有林区也出现了非常重要的改革,目前国有林区的问题比集体林区严重得多,但国有林区的改革力度更大,最重要的地区已经出现了森林资源家庭经营的改革试验。 然后国有林区我向大家报告国有林区的地方政府对引进战术投资者非常感兴趣。 但是,国家最初的受益者必须是家庭,如果这样的政策实施,员工家庭将获得林地经营权,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战术投资者,特别是公司进入国有林区参与森林资源的迅速发展和保护,有非常好的前景。
感谢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财讯:徐晋涛:过去10年我林业最大变革是林权改革
地址:http://www.qinglongs.com/qlwjj/180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