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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是指因设计、材料、施工等原因造成的不符合工程建设和合同强制性标准,在使用过程中暴露出来的质量缺陷。

今后,业主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江苏正在实施一项新举措,这将有效解决住房质量矛盾,切实维护住房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近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保监局联合制定的《江苏省住房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各地制定具体试点方案,建立试点住房项目和保障性住房项目,切实维护房屋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试点工作将持续到2020年底。

房屋渗漏等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保险行业人士表示,此举将有效解决住房质量矛盾,切实维护房屋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如果房子有问题,保险会解决索赔

所谓“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是指因设计、材料、施工等原因造成的不符合工程建设和合同强制性标准,在使用过程中暴露出来的质量缺陷。

江苏省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适用范围是: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和试点项目或试点地区内的商品房项目,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确定。在这些住宅项目的土地转让合同中,被保险项目质量潜在缺陷的保险将被列为土地转让条件。基本覆盖范围是:(1)全部或部分崩溃;(二)地基不均匀沉降超出设计规范;(三)主体或承重结构出现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变形、损坏和断裂;(4)悬挑构件,如阳台、遮阳篷、挑檐等。外墙坍塌或出现裂缝、破损和裂缝,影响使用安全;(五)围护结构保温工程、屋面和地下室防水工程、卫生间、房间、门窗、外墙防渗漏处理工程损坏。其中,第(1)项至第(4)项的保险期限为10年,第(5)项的保险期限为5年。

房屋渗漏等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被保险建设工程竣工后两年内出现质量缺陷的,由施工承包商负责维修。但是,由于使用不当或第三方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

据悉,去年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保险费用纳入工程造价。”

我省保险公司尚未推出相关产品

事实上,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2005年8月,原建设部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推进建设工程质量保险的意见》,鼓励各地对试点工程质量潜在缺陷进行保险。

在这种背景下,上海将首先尝试。自2011年以来,上海一直致力于促进住宅项目质量潜在缺陷的保险。2012年10月,上海市发布了《上海市实施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行意见》,标志着上海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进入了为期三年的试点阶段。《试行意见》到期后,2016年6月,上海市发布了《关于推进上海市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实施意见》。

房屋渗漏等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试点期间,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601099,诊断单元)作为主承保公司,建立了共同保险制度,为8个住宅项目的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提供保险,实现保费总收入3090万元。

工程质量潜在缺陷的保险正在扩大。2017年8月,深圳市福田区出台了《管理办法》,明确要求福田区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必须实施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对于亮点,如建立预选库,以确保高质量的保险公司首先入库;将桥梁、高架桥和明挖隧道等市政工程项目纳入保险范围。

随后,记者从我省几家财产保险公司了解到,"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仍在研究中,相关产品尚未推出。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房屋渗漏等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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