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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住在家里,每月领养老金...这个老年听起来舒服吗?为什么这种备受期待的养老新选择如此冷淡?投保的老人感觉如何?还需要什么其他支持性政策?近日,记者在北京、上海等试点地区进行了调查。 试点项目进展缓慢,4年内投保的家庭不到100户
北京的赵先生和他的妻子已经过了老年。去年,这对老夫妇投保了幸福人寿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抵押了他们70多平方米的住房,每月从保险公司获得1.7万元的养老保险,大大提高了他们的生活水平。
这种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俗称“户对户养老”,是指老年人拥有房屋的全部产权,将其财产抵押给保险公司,但经抵押权人同意,继续拥有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权。权利,并按约定的条件领取抚恤金直至死亡;老人去世后,保险公司获得处分抵押财产的权利,处分所得将优先用于支付养老保险的相关费用。
2014年7月,原中国保监会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正式启动老年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
2016年7月,原中国保监会决定将试点范围扩大至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等省的部分地级市,并将试点期限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
从试点情况看,“户对户养老”保险有效增加了参保老年人的可支配收入。根据上海保监局的数据,截至今年6月底,上海共有46家签约客户参加了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养老保险,32户家庭参加了养老保险,平均每个家庭每月领取养老金约12104元。
然而,由于多种因素,试点项目的进展仍然缓慢。截至今年6月底,许多保险公司都取得了试点资格,但只有幸福人寿开始营业,来自98个家庭的139名老人完成了承保手续。
老年人有顾虑,保险公司也不太积极
据记者调查,虽然投保这一业务的人不多,但实际上有相当多的老年人感兴趣。但是,由于传统的养老观念、产权纠纷以及相关配套政策需要完善,试点项目难以开展。
“在中国‘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影响下,有些人很难接受‘养老’。”南开大学金融学院教授朱明表示,许多老年人也很难接受自己辛苦挣来的房子将来会变成别人的房子。
也有一些老年人对房屋价值评估、投保后能否顺利退保等有所顾虑。幸福生活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项目负责人赵水龙表示,幸福生活将联合选择并委托具有国家一级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一般保险产品的犹豫期为15天,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犹豫期为30天。客户可以随时退保、赎回房屋、终止保险合同,但必须承担一定的手续费。
其他有意“为老年人提供住房”的老年人由于财产所有权不完整或子女的反对而没有完成保险手续。例如,上海的王老先生很想参加“挨家挨户养老”,但妻子去世后,房子的部分产权归儿子所有,成为不完整的产权,儿子不同意将老人的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陷入了僵局。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开展这项业务的热情并不太高。一位保险公司高管坦言:“挨家挨户养老”保险属于微利业务,需要不断向老年人发放养老金。只有在老人去世后才能处理财产,而且对现金流量的要求很高,所以保险公司对此不感兴趣。”
政府和市场共同关心,使更多的老年人受益
"“养老”为老年人提供了一种新的养老解决方案."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郑炳文表示,它满足了老年人的三个核心需求,即在家养老、增加老年收入和长期领取养老金。
他认为,尽管“家庭养老”保险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将是一种利基产品,但它仍有市场。空家庭需要这样的产品,所以他们需要政府和市场的照顾。
据业内人士称,“户对户养老”保险涉及房地产、金融、税收等领域。除了传统保险业务需要应对的长寿风险和利率风险外,还增加了房地产市场波动风险、房地产处置风险、法律风险等。特别是目前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业务流程管理和风险控制困难,税收政策支持也缺乏。
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加强与相关部委的沟通协调,推进配套政策完善,探索业务操作规则,逐步建立规范有序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养老保险市场,鼓励更多保险公司参与,扩大和优化保险产品供给,惠及更多老年人。
专家建议,保险公司应完善养老产业链布局,探索长期护理保险与“户对户养老”保险产品的有效融合,发展康复医学,为老年人提供更全面、多层次的养老服务。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抵押房产领高额养老金“以房养老”保险缘何遇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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