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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6月25日起,有意购买Xi市内商品房的,需通过房管部门的房屋意向登记平台进行登记。鉴于同一申请人多次出现在一个项目中,Xi市房管局解释说,登记人打算取消和修改的所有登记信息均已公布。
6月30日,有网友发现同一申请人出现在“龙湖香体步行6期94-95#”和“棕榈灯”的报名名单上。
昨天下午,《华商日报》的记者登录了Xi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官方网站。在“龙湖翔宇漫步第6期94-95#意向登记结果公告”一栏中,确实发现“×”信息出现在登记序号4、12、22、29、38,登记时间分别为6月26日、6月27日、6月27日,信息“××梁”出现在登记序号14、15、16,登记时间为6月27日;“× Dan”消息出现在注册序列号17和18中,注册时间为6月27日。但是,在验证状态栏中,这三条消息名称相同,最后显示的验证状态为“申请取消”。
Xi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声明称,根据《商品房购买意向登记规则指引》,如果在核实过程中发现错误,意向登记人应在核实截止时间前登录购买登记平台。
根据上述规定,由于填写意向登记信息有误或需要购买其他物品,买家可在核实认购信息前取消或修改意向登记信息。
为确保商品房意向登记的公开、公平、公正,我局将全面、完整、全程公示所有意向登记信息,并公示每个人的意向登记过程信息,包括在错误时间注销意向登记记录的信息。
针对网民的提问,该局进行了核实。首先,网民发来的“龙湖翔宇漫步6期94-95#”意向注册截图不完整。在意向登记公示的完整列表中,“××”、“×××梁”和“××单”三名申请人已验证其状态为“申请注销”,上述人员未通过
二是网民发放的“棕榈之光”项目尚未完成购买意向的登记和验证,也尚未公布参加抽奖的家庭名单。同时,再次提醒广大购房者,请认真填写和核对商品房购买意向登记信息,以免给自己带来不便,影响购房。
登记购房意向时应该注意什么
鉴于很多购房者对购房意向登记的注意事项不清楚,导致多次申请注销的问题,昨天《华商日报》记者采访了Xi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对购房意向登记的注意事项进行了解读。
家庭购买商品房按户登记
有意购买者必须以家庭(夫妻和未成年子女)为单位登记他们的意图;每个家庭一次只能参加一个商品房项目的登记,项目选房完成后,可以参加下一个商品房项目的意向登记;不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家庭成员信息、住房条件等。登记买房意向。一经发现,一年内不予受理意向登记。
购买登记完成后,将在现场核实信息
信息登记后,准买家应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公布的现场接受认购信息和信息验证的期限内,根据意向登记信息和相关信息到销售现场进行信息验证。
核实资料包括:(1)已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或社保及个人纳税明细;(二)登记购买者的婚姻状况以及登记购买意向时家庭成员的身份、户籍、婚姻状况等证明材料;(3)登记购买人符合首付款条件的存款证明(如因个人信用信息无法获得贷款,登记购买人将承担无法贷款购房的后果);无需在指定银行打印存款证明;存款证明不高于拟购房屋购买价格的30%;(四)证明已登记购房者符合我市限购政策的其他必要材料;(五)登记购买人委托他人提交相关验证材料的,应当验证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只需要家庭优先购买
家庭只需满足的条件是:常住家庭包括夫妻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婚(丧偶)的父亲(母亲)及其未成年子女,不包括未婚且离婚不满3年的单身者;自2017年1月1日起,已登记的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没有本市名下的自有房产,也没有房屋转让记录;已登记的购房家庭成员符合我市限购政策。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房屋公证和销售时,应提供不低于50%的住房,优先考虑刚刚需要的家庭;那些只需要这一类彩票的家庭可以再次参与普通家庭的彩票排序。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西安购房意向登记名单多次出现同一人?官方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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