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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的“老鼠仓库”
2018年7月1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对杜欣、杜健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的二审刑事判决。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与发生在基金管理人身上的典型鼠仓案例相比,这种鼠仓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即开立和结算证券账户的邓忠公司)中较为独特。本案主角是两兄弟,涉案金额超过21亿元人民币。该兄弟是邓忠公司的员工,关注王亚伟、孙建东、陈枫等明星的私募趋势,并告诉其兄弟跟随收购,非法获利347万元。
判决显示,屠建和屠欣是兄弟,屠建是邓忠公司的员工。屠建,一九六五年出生,早于一九九三年加入原深圳证券登记公司。2007年5月,屠建被调任至账户管理及客户服务部代理(实时开户)审计岗位。2011年7月,他被调任证券账户管理岗位,2014年4月因个人原因离职。
屠建的鼠仓案发生在他担任证券账户管理职务期间。2011年6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屠建经有权查询证券账户后,获悉金融机构的股权及相关信托产品和资产管理产品的变动等未披露信息,并通过电话和短信通知其弟屠欣。根据屠建的指示,屠新实际操作了屠建控制的6个证券账户,集中申购金额19.72亿元,利润157.79万元。与此同时,杜欣还利用他控制的三个证券账户跟踪交易。
就这样,根据杜坚的指示,杜欣用了总共九个账户组的家人和朋友来跟踪交易。据统计,上述9个账户共交易237只股票,与相关私募股权基金和经纪资产管理计划的交易方式相同,累计融资券买入金额21.37亿元,融资券交易利润347.54万元。
瞄准著名的私募
涂健,1993年3月加入原中国结算深圳证券登记公司,在营业部代理机构(实时开户)的审计岗位和证券账户管理岗位工作期间,有权查询账户信息及变化(敏感账户除外)、账户所有权及因业务需要发生的变化。
这个位置很方便,为屠建创造了机会。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管理岗位工作期间,屠建了解了相关私募股权基金和经纪资产管理计划账户的交易等非公开信息,了解了部分重点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代码(名称)、变更日期(交易日期)、变更股份(增持或减持股份)、余额股份(持有股份)。
根据公开资料,本案中有21张光盘仅涉及证券账户。
中国证监会移交的证据显示,自2011年6月3日起,屠建开始查询私募股权基金和经纪资产管理计划账户,已查询上述两类账户400多个,其中70个账户被查询超过15次。;2011年6月至2014年3月,“白牟英”等9个账户与59只私募股权基金和经纪类资产管理计划一致,主要集中在2013年和2014年1月至3月;其中,关于“阿润神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展博一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的咨询227项,“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咨询185项,“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某条道路3”的咨询116项,“山东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某条道路1集合资金信托”的咨询108项,“山东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某条道路2集合资金”的咨询108项
这些账户由知名的私人股本基金经理管理。例如,润神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展博一期证券投资集合基金信托的账户经理为展博投资的陈锋;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云峰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由王亚伟管理,是一家拥有数千股股份的合资公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宏道三期和山东国际信托的两个产品账户由宏道投资的孙建东管理。
兄弟们手牵手
2011年6月至2014年3月,通过电话和短信通知了其弟弟的被告屠欣。根据杜坚的指示,杜欣操作的证券账户有“白牟英”、“张默梅”、“卢默佳”、“曹默平”、“姚默顺”、“杜欣”等,实际上是由杜坚控制的,集中申购金额为19.72亿元,同时,杜欣还使用其控制的“宋默新”、“罗默华”、“吴某一伙”等证券账户进行跟踪交易。237只股票在上述9个账户中以与相关私募股权基金和经纪资产管理计划相同的方式进行交易,累计融资券买入金额21.37亿元,融资券交易利润347.54万元。
“邓忠有规定,公司员工和直系亲属不得买卖股票。我操作起来不方便,所以我会把相关情况告诉杜欣,让杜欣帮我操作,帮我赚点钱。”杜健回忆说:“我记得我叔叔姚默顺,我姑姑张默梅,我岳母白牟英,我岳父卢默佳和我哥哥的朋友的母亲曹默萍的证券账户。我使用权限查询非敏感证券账户,查看投资者的股票头寸信息,选择一些我认为比较好的股票,然后通过短信告诉涂鑫买卖股票代码。”
为了逃避监管,屠建让屠昕在小报摊、小卖部等地购买手机卡,并使用四五张匿名手机卡向屠昕发送买卖股票及其地点的信息。
主要的操作方式是,屠建会在第一天晚上通过短信把要买的股票代码发给屠昕,并大致告诉屠昕要买多少股票。股票通常是2或3只股票。两三天后,屠建仍会通过手机信息告诉屠欣卖掉他之前买的股票;如果股票走势良好,它可能会在卖出前被搁置一段时间。多数股票账户的控制人是涂建,当市场行情好时,涂新有时会使用自己的证券账户来跟进。
2018年5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驳回杜欣的上诉,维持原判,即:
1.被告人屠建犯有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2.被告人屠欣犯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
三.违法所得3,475,387.60元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国库。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他们靠偷窥王亚伟的账户非法获利347万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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