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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6月1日电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和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担保、租购的住房制度,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发布了《关于保险资金参与长期租赁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明确了保险资金参与长期租赁市场的相关要求:
首先,明确参与方式和位置限制。保险公司通过直接投资间接参与长期租赁市场,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起设立债务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保险私募基金等。投资的长期租赁项目应位于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型试点城市,符合效益、所有权、土地使用性质和审批程序的要求。
第二是确定产品建立的条件。长期租赁项目的债务投资计划和股权投资计划设定设立条件。采用债务投资计划的,融资主体自有现金流量占全部应付债务本息的比例大于100%(含);采用股权投资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的,项目公司的股权不得为第三方提供质押。
第三,规范资金管理。要求保险机构督促各类主体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拨付,实行资金专户管理,监控资金进出全过程,确保保险资金和专项资金的封闭运行。
第四,明确投资的风险管理要求。保险机构应设立专岗,负责投资项目的投资后管理,建立全过程管理体系,防范关键节点风险。
第五,优化产品注册机制,为投资租赁住房项目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申请注册绿色通道。
通知的发布有利于拓宽保险资金使用渠道,优化保险资产配置,服务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保险资金的长期稳定优势,推进国家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建设,加快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改革;有利于推进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下一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有关要求,支持保险机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探索长期租赁市场的可持续商业运营模式,进一步参与国家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民生工程建设。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银保监会:保险资金参与长租市场 项目投向大中型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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