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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汕头市检察院了解到,龙湖区检察院最近处理了一起以短期贷款为“常规”,以各种非法手段获取受害人财物的团伙犯罪案件。包括惠在内的五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

据报道,今年2月,汕头市龙湖公安局逮捕了4名涉嫌在小额贷款过程中进行强迫交易的犯罪嫌疑人。

龙湖区检察院指定检察官提前介入,指导调查和取证。

经调查,本案犯罪嫌疑人辉、李谋辉等人组成“日常贷款”犯罪团伙,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招揽客户,通过“虚增债务”、“制造流水账、丢账”、“转移单户、平账”等手段实施犯罪。

惠等人首先与受害人签订小额贷款(享受低息贷款)合同和借据,并在临近还款日时通过各种“套路”制造违约陷阱,以受害人违约为名收取高额滞纳金和手续费,恶意增加贷款金额。

在受害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惠等人以欺骗、滋扰、威胁等手段迫使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介绍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签订新的“虚假高贷合同”,从而进一步增加受害人的贷款金额。

本案中,受害人林谋方起初仅借款10万元,但在惠等人利用各种违法犯罪手段不断提高贷款金额后,林谋方在出售自己的房屋清偿债务后,被迫签订了22万元的“虚假高贷合同”,最终被迫偿还贷款共计140多万元。

汕头市龙湖区检察院经过深入细致的审查,决定批准逮捕涉嫌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和诈骗的五名涉案嫌疑人。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借款10万要还140万!5人因套路贷犯罪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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