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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一直在向中介机构亮剑。

6月30日晚,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挂了五封监管信,分别对五家证券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并与两家证券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监管会谈。中国证监会发出的集中函涉及证券公司违规债券交易业务,其中万和证券、中国邮政证券被责令整改,华宝证券、山西证券、红塔证券被发出警告函。洪欣证券风险控制部部长常亮、中国邮政证券资产运营部部长郑、吴昊等对谈话进行了监督。

中国证监会已经公开了五封监管信,针对违反经纪债券业务的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6月,吉林证监局发布了一份典型的证券行业违背行业文化精神的案例报告,对违规进行表外债券交易、个别债券交易者私下套取利益、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承销公司债券的案例进行了警示教育,这给许多券商敲响了警钟。

诅咒债券业务

总的来说,证券公司受到处罚的原因都与债券自营业务有关,存在很多问题,每个家族的问题也不尽相同。

在五家证券公司中,中国邮政证券存在的问题最多,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人员岗位混乱,投资决策、风险控制、结算等关键岗位混在一起。第二,对异常交易缺乏控制。2019年2月,资产运营部以高于沪深2.93%估值的价格将17个海法03出售给财通资产管理公司,无法提供询价记录;2019年6月,资产运营部与基金公司进行了低于214个基点基准利率的反向回购交易,相关交易未向公司风险控制部报告;2019年1月,资产管理分公司以偏离沪深1.81%估值的净价卖出18只新昌02,异常交易未向公司风险控制部报告;2019年10月,王喜债券违约,资产运营部以高于市场估值130.2%的净价出售了王喜债券。备案只表明双方的决定。三是信息监控系统建设不完善,债券审批流程未完全纳入系统管理,反向回购交易监控指标设置不充分,发现五笔反向回购交易一期质押率超过100%,资产管理系统风险阈值调整不细致。第四,自营远期业务的交易对手管理系统缺失。

中国证监会已经公开了五封监管信,针对违反经纪债券业务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表示,上述问题反映了中国邮政证券内部控制的缺陷及其经营管理的混乱。对异常债券交易的监控尤其薄弱。公司风险控制部门没有及时全面掌握债券交易情况,也没有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异常交易的价格偏差和交易意图。控制重大遗漏,责令中国邮政证券纠正并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内部管理,提高风险控制水平。

中国证监会已经公开了五封监管信,针对违反经纪债券业务的行为

同时,中国证监会还采取措施对中国邮政证券相关负责人进行监督和谈话。中国证监会表示,资产运营部郑作为债券的投资经理,吴昊作为债券、17海发03及逆回购交易的交易员,未能妥善保存异常交易查询记录,未能向风险控制部充分澄清交易动机,直接负责异常交易监控备案制度的实际实施。

中国证监会也采取了监管措施来整顿万和证券。万和证券的主要问题包括三个方面。具体而言,2018年7月,万和证券定向资产管理产品和真5号以85.82元的净价向东海证券出售了3500万元(17台永泰能源002),存在实际赎回风险,故意规避监管要求。此外,业务岗位没有有效隔离,资产管理部5同时开展资产管理和投资业务,人员混杂,投资业务关键岗位混杂。另外,万和证券信息系统建设不完善,公司交易监控系统不覆盖投资业务,资产管理交易系统缺乏风险控制审批和交易功能,价格偏差等核心风险控制指标依赖人工监控,系统间交易数据不一致。

中国证监会已经公开了五封监管信,针对违反经纪债券业务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认为,这反映了万和证券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存在较大缺陷和诸多问题,特别是资产管理和投资服务混业经营,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资产管理和投资产品之间的交易,存在利润转移的隐患。万和证券被责令整改,要求万和证券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内部管理,提高风险控制水平。

此外,华宝证券、山西证券和红塔证券都被中国证监会发出了警告信。

山西证券主要在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方面存在问题。首先,合规控制不够。业务部门自行处理自律组织要求的调查事项,未及时通知合规负责人和合规部门的;二是关联交易制度不完善,关联管理不覆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被控制企业的重要上下游企业;第三,询价监控不到位,一些债券投资交易员仍然使用个人通讯工具进行询价活动,没有询价电话记录。

中国证监会已经公开了五封监管信,针对违反经纪债券业务的行为

华宝证券的主要问题还在于内部控制和合规,但具体问题与山西证券不同。首先,债券自营业务的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头寸是混合的。二是系统功能不完善,资产管理业务中的部分交易为纸质审批,未能及时识别和处理系统中交易类型保存错误、交易要素不一致、数据重复等问题。第三,合规部未能有效监控债券交易查询记录中的敏感信息。

中国证监会已经公开了五封监管信,针对违反经纪债券业务的行为

红塔证券的主要问题是内部控制的缺陷。中国证监会指出,公司信息系统监控不到位,公司风险控制系统没有设定关联交易的风险控制阈值,资产管理业务通过人工分类账对回购利率偏差进行复核。此外,红塔证券债券投资交易员的薪酬递延制度不符合监管要求。此外,红塔证券在债券交易的询价活动中没有留下痕迹。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还决定对洪欣证券风险控制部部长常亮采取监管措施。洪欣证券存在三种违规行为:一是违规增加表外持有,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间,洪欣新城一号、洪欣龙江一号等多项资产管理计划委托其他机构代为持有,但没有按照资产管理计划的自有债券进行核算,也没有统一纳入规模、杠杆、集中度等指标控制。二是故意规避监管要求,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产品新锐(回购)和定向资产管理产品葫芦岛4号(反向回购)在同一天分别与郭彤信托进行了标的债券相同、债券总额相同、回购期限相同的买断式回购交易,两笔交易存在1%的价差。第三,合规风险控制流于形式。合规风险控制未能发现或纠正表外持有相关资产管理产品和故意规避监管进行交易的行为,存在对低于投资要求的质押债券信用评级不重视、债券交易查询标记监控不到位、中后台部门交易明细检查无专门岗位、部分回购交易一期质押率超过300%等问题。中国证监会认为,上述情况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经营管理混乱,客户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存在故意规避监管,债券交易业务存在重大操作风险。风险控制部门未能充分把握业务部门的债券交易情况,未能在反向回购管理等风险控制薄弱环节发挥应有的作用。作为风险控制部门的负责人,常亮对此负有领导责任。

中国证监会已经公开了五封监管信,针对违反经纪债券业务的行为

当地证监局已经拉响了警报

6月12日,吉林监管局发布了证券行业违反行业文化精神的典型案例报告,列举了违反行业文化精神的四个典型案例,包括债券交易违规问题。

在违反合规精神的典型案例中,吉林监管局列举了债券交易表外举行、个别债券交易员私下收取收益费的问题。具体情况是,2018年5月,某证券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以债券为主体,进行了买断式回购交易,但相关交易未纳入表内核算,构成表外持有。同时,该公司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风险控制预警信息未处理、风险控制数据与交易系统数据不一致、对人员、岗位和业务隔离要求未满足、未能有效监控投资产品、资产管理产品与其他投资产品之间的相关交易行为。此外,固定收益部门的交易员私下收取了近100万元的投资顾问费。

中国证监会已经公开了五封监管信,针对违反经纪债券业务的行为

吉林监管局表示,上述问题反映出公司存在风险控制流于形式、经营管理混乱、业务管控缺失等问题。债券交易者接受商业贿赂并转移利益,涉嫌商业贿赂。最后,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限制债券自营业务6个月,暂停资产管理产品1年;主管人员被认定为不合适人选,公司总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合规总监等责任人被采取行政监督措施,并出具警示函。债券交易者的相关事宜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中国证监会已经公开了五封监管信,针对违反经纪债券业务的行为

事实上,早在6月初,就有迹象表明中国证监会决心整顿券商的债券业务。中国证监会6月11日发出监管函,指出首创证券债券自营业务存在违规行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暂停债券自营业务3个月(现有自营债券可以出售,除为防范流动性风险必须进行的债券交易外,不允许新的购买),并决定责令高级管理人员、固定收益部主管张志明限制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

中国证监会已经公开了五封监管信,针对违反经纪债券业务的行为

根据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一直在向中介机构亮剑。

6月30日晚,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挂了五封监管信,分别对五家证券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并与两家证券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监管会谈。中国证监会发出的集中函涉及证券公司违规债券交易业务,其中万和证券、中国邮政证券被责令整改,华宝证券、山西证券、红塔证券被发出警告函。洪欣证券风险控制部部长常亮、中国邮政证券资产运营部部长郑、吴昊等对谈话进行了监督。

中国证监会已经公开了五封监管信,针对违反经纪债券业务的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6月,吉林证监局发布了一份典型的证券行业违背行业文化精神的案例报告,对违规进行表外债券交易、个别债券交易者私下套取利益、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承销公司债券的案例进行了警示教育,这给许多券商敲响了警钟。

诅咒债券业务

总的来说,证券公司受到处罚的原因都与债券自营业务有关,存在很多问题,每个家族的问题也不尽相同。

在五家证券公司中,中国邮政证券存在的问题最多,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人员岗位混乱,投资决策、风险控制、结算等关键岗位混在一起。第二,对异常交易缺乏控制。2019年2月,资产运营部以高于沪深2.93%估值的价格将17个海法03出售给财通资产管理公司,无法提供询价记录;2019年6月,资产运营部与基金公司进行了低于214个基点基准利率的反向回购交易,相关交易未向公司风险控制部报告;2019年1月,资产管理分公司以偏离沪深1.81%估值的净价卖出18只新昌02,异常交易未向公司风险控制部报告;2019年10月,王喜债券违约,资产运营部以高于市场估值130.2%的净价出售了王喜债券。备案只表明双方的决定。三是信息监控系统建设不完善,债券审批流程未完全纳入系统管理,反向回购交易监控指标设置不充分,发现五笔反向回购交易一期质押率超过100%,资产管理系统风险阈值调整不细致。第四,自营远期业务的交易对手管理系统缺失。

中国证监会已经公开了五封监管信,针对违反经纪债券业务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表示,上述问题反映了中国邮政证券内部控制的缺陷及其经营管理的混乱。对异常债券交易的监控尤其薄弱。公司风险控制部门没有及时全面掌握债券交易情况,也没有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异常交易的价格偏差和交易意图。控制重大遗漏,责令中国邮政证券纠正并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内部管理,提高风险控制水平。

中国证监会已经公开了五封监管信,针对违反经纪债券业务的行为

同时,中国证监会还采取措施对中国邮政证券相关负责人进行监督和谈话。中国证监会表示,资产运营部郑作为债券的投资经理,吴昊作为债券、17海发03及逆回购交易的交易员,未能妥善保存异常交易查询记录,未能向风险控制部充分澄清交易动机,直接负责异常交易监控备案制度的实际实施。

中国证监会也采取了监管措施来整顿万和证券。万和证券的主要问题包括三个方面。具体而言,2018年7月,万和证券定向资产管理产品和真5号以85.82元的净价向东海证券出售了3500万元(17台永泰能源002),存在实际赎回风险,故意规避监管要求。此外,业务岗位没有有效隔离,资产管理部5同时开展资产管理和投资业务,人员混杂,投资业务关键岗位混杂。另外,万和证券信息系统建设不完善,公司交易监控系统不覆盖投资业务,资产管理交易系统缺乏风险控制审批和交易功能,价格偏差等核心风险控制指标依赖人工监控,系统间交易数据不一致。

中国证监会已经公开了五封监管信,针对违反经纪债券业务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认为,这反映了万和证券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存在较大缺陷和诸多问题,特别是资产管理和投资服务混业经营,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资产管理和投资产品之间的交易,存在利润转移的隐患。万和证券被责令整改,要求万和证券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内部管理,提高风险控制水平。

此外,华宝证券、山西证券和红塔证券都被中国证监会发出了警告信。

山西证券主要在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方面存在问题。首先,合规控制不够。业务部门自行处理自律组织要求的调查事项,未及时通知合规负责人和合规部门的;二是关联交易制度不完善,关联管理不覆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被控制企业的重要上下游企业;第三,询价监控不到位,一些债券投资交易员仍然使用个人通讯工具进行询价活动,没有询价电话记录。

中国证监会已经公开了五封监管信,针对违反经纪债券业务的行为

华宝证券的主要问题还在于内部控制和合规,但具体问题与山西证券不同。首先,债券自营业务的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头寸是混合的。二是系统功能不完善,资产管理业务中的部分交易为纸质审批,未能及时识别和处理系统中交易类型保存错误、交易要素不一致、数据重复等问题。第三,合规部未能有效监控债券交易查询记录中的敏感信息。

中国证监会已经公开了五封监管信,针对违反经纪债券业务的行为

红塔证券的主要问题是内部控制的缺陷。中国证监会指出,公司信息系统监控不到位,公司风险控制系统没有设定关联交易的风险控制阈值,资产管理业务通过人工分类账对回购利率偏差进行复核。此外,红塔证券债券投资交易员的薪酬递延制度不符合监管要求。此外,红塔证券在债券交易的询价活动中没有留下痕迹。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还决定对洪欣证券风险控制部部长常亮采取监管措施。洪欣证券存在三种违规行为:一是违规增加表外持有,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间,洪欣新城一号、洪欣龙江一号等多项资产管理计划委托其他机构代为持有,但没有按照资产管理计划的自有债券进行核算,也没有统一纳入规模、杠杆、集中度等指标控制。二是故意规避监管要求,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产品新锐(回购)和定向资产管理产品葫芦岛4号(反向回购)在同一天分别与郭彤信托进行了标的债券相同、债券总额相同、回购期限相同的买断式回购交易,两笔交易存在1%的价差。第三,合规风险控制流于形式。合规风险控制未能发现或纠正表外持有相关资产管理产品和故意规避监管进行交易的行为,存在对低于投资要求的质押债券信用评级不重视、债券交易查询标记监控不到位、中后台部门交易明细检查无专门岗位、部分回购交易一期质押率超过300%等问题。中国证监会认为,上述情况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经营管理混乱,客户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存在故意规避监管,债券交易业务存在重大操作风险。风险控制部门未能充分把握业务部门的债券交易情况,未能在反向回购管理等风险控制薄弱环节发挥应有的作用。作为风险控制部门的负责人,常亮对此负有领导责任。

中国证监会已经公开了五封监管信,针对违反经纪债券业务的行为

当地证监局已经拉响了警报

6月12日,吉林监管局发布了证券行业违反行业文化精神的典型案例报告,列举了违反行业文化精神的四个典型案例,包括债券交易违规问题。

在违反合规精神的典型案例中,吉林监管局列举了债券交易表外举行、个别债券交易员私下收取收益费的问题。具体情况是,2018年5月,某证券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以债券为主体,进行了买断式回购交易,但相关交易未纳入表内核算,构成表外持有。同时,该公司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风险控制预警信息未处理、风险控制数据与交易系统数据不一致、对人员、岗位和业务隔离要求未满足、未能有效监控投资产品、资产管理产品与其他投资产品之间的相关交易行为。此外,固定收益部门的交易员私下收取了近100万元的投资顾问费。

中国证监会已经公开了五封监管信,针对违反经纪债券业务的行为

吉林监管局表示,上述问题反映出公司存在风险控制流于形式、经营管理混乱、业务管控缺失等问题。债券交易者接受商业贿赂并转移利益,涉嫌商业贿赂。最后,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限制债券自营业务6个月,暂停资产管理产品1年;主管人员被认定为不合适人选,公司总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合规总监等责任人被采取行政监督措施,并出具警示函。债券交易者的相关事宜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中国证监会已经公开了五封监管信,针对违反经纪债券业务的行为

事实上,早在6月初,就有迹象表明中国证监会决心整顿券商的债券业务。中国证监会6月11日发出监管函,指出首创证券债券自营业务存在违规行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暂停债券自营业务3个月(现有自营债券可以出售,除为防范流动性风险必须进行的债券交易外,不允许新的购买),并决定责令高级管理人员、固定收益部主管张志明限制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中国证监会已经公开了五封监管信,针对违反经纪债券业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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