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417字,读完约4分钟
中国证监会5日宣布,已对方正证券(601901,BUY)4起非法信息披露案件实施行政处罚和市场禁令。
这四种情况的处罚有四个特点:
1.中国高科技(600730,BUY)、方正科技(600601,BUY)、方正证券和北京大学医药(000788,BUY)四家命名公司均来自“方正部”;
2.案件主要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大股东等。未披露关联关系、关联交易、重大协议等。案件涉及的主体多、链条长、方法隐蔽、持续时间长。4起案件共涉及49个主体,其中法人10人,自然人39人,共罚款1113万元;
3.最高处罚:中国证监会对涉案的4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罚款60万元,对直接责任监事、周伯勤、李友、方中华、李分别罚款30万元;
4.从重处罚:李友和李煜同时涉及多个案件的,从重处罚,分别终身禁止和10年禁止上市。
四家上市公司的违法行为是:
1.在中国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高新”)等违法信息披露案件中,中国高新技术2012年度报告未披露关联交易总额53,433,800元,占2011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47亿元)的7.15%,该关联交易对中国高新技术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2.在方正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方正科技)等非法信息披露案件中,方正科技长期未能如实披露关联交易,公司主要销售业务通过关联交易发生。自2004年至2015年6月,方正科技与其合并子公司和分销商之间的关联交易占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30%至325.87%。此外,北京大学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集团)和武汉国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能按要求披露其对方正科技的持股情况,也未能告知方正科技他们是一致行动者。
3.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等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中,方正证券自ipo开始并持续多年以来,未能如实披露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的关系,违法情节严重。此外,方正集团还隐瞒了其股东签署的对方正集团的股权结构和控制关系产生重大影响的协议,未能配合方正证券履行其信息披露义务。
4.在北京大学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大学制药”)等信息披露违规案件中,北京大学制药未按要求披露北京大学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与北京正泉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持有协议》,占北京大学制药总股本的6.71%。
此前,李友曾被判内幕交易罪:
2016年11月25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首席执行官、执行委员会主任李友内幕交易案,认定被告李友犯内幕交易罪。妨害公务罪和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502亿元;违法所得应当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本案其他11名被告人因犯内幕交易罪、妨碍公务罪和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李友和其他被告都在法庭上表示,他们将服从判决,不会上诉。
证监会表示: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其信息披露质量直接关系到市场信心和投资价值,对资本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至关重要。中国证监会将始终坚持依法、全面、严格监管的理念,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上市公司监管原则,强化市场主体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对各种违法信息披露行为绝不姑息,依法严惩信息披露失败的行为,坚决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彻底杜绝黑羊现象,切实维护市场“三公开”秩序,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证监会开出“方正系”罚单:顶格处罚 从重处罚!
地址:http://www.qinglongs.com/qlwxw/144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