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594字,读完约4分钟

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宣布,将对新北京人(稳定就业的非北京无房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和自住住房进行专项分配试点,并将30%的住房分开,让他们感受到家的温暖。

其中,两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租金分配公告于7日发布,新北京无房职工可于4月10日申请登记。然而,应用条件相对较高。非北京籍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45周岁,并具备购房资格。申请人至少有一名家庭成员在项目所在地或该市的六个区工作。

120套公租房是专门为新北京人设计的

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宣布,将对30%的新北京人进行自住公租房专项分配试点。

4月7日下午,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下发文件,明确了公租房的具体试点项目和数量。具体来说,朝阳区马圈营家园公租房项目共有300套出租房,其中90套为非本地户籍申请人;大兴区高米店家园公租房项目共有100套出租房,其中30套为非居民申请人。

对于120套非北京申请人套房的来源,还设定了以下租赁顺序:第一顺序:在项目区工作一年且单位在该区注册的非本地户籍申请人;第二名:其他未在本市注册的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根据规定,马全英家园分配意向登记时间为4月10日9:30-17:00,4月11 -12日9:00-17:00;高甸的家在4月10日9: 30到17: 00,4月11日9: 00到17: 00。

公告显示,马全英家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位于朝阳区崔各庄乡。本次分配的租金标准为39元/建筑平方米月;大兴区高甸家园项目位于大兴区京明路,租金标准为37元/建筑平方米月。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官方微信公众账户“住在北京”回复了一些网友的留言。

非北京申请者必须具备购房资格

记者注意到,上述两个试点项目对非北京籍申请人提出了更高的申请条件:非北京籍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45周岁,且申请人的所有家庭成员在北京均无住房,根据限购政策,他们有资格购买住房。同时,申请人的工作单位必须位于本市并在本市登记注册,其行业符合北京市工业发展的需要,且未列入产业禁限清单。申请人至少有一名家庭成员在项目区或城市的六个区工作。

公租房试点配“新北京人” 申请需有购房资格

根据非北京公民在北京购买商品房的条件,购买者应提供60个月的纳税证明或5年的社会保障证明。

"新北京人的严格条件也是为了避免福利陷阱."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在接受Zhongxin.com采访时表示,该措施主要针对新北京人中的中低收入人群,旨在满足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有利于他们在北京的生活。

为新北京人有针对性地分配经济适用房不仅是一项长期的住房保障制度,也有助于提高他们的认同感。但与此同时,许多北京人有点担心:对于没有地方住的北京人,该怎么办?

北京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官方微信公众账户在回复网民留言时表示,参与试点项目的70%的房屋是给北京无房家庭的,这并不影响北京人的利益。非北京家庭的现有公共租赁住房必须满足许多购买限制,包括45岁以下的家庭和从事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行业的家庭。

新北京人特殊分布的长期体系将形成

在自有住房方面,北京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表示,它准备在昌平的自有住房改造项目——北京湾项目中提供不少于30%的住房和大约780套住房,并将其出售给没有符合北京市住房购买限制政策的住房的非北京家庭,优先考虑在项目区工作的家庭。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表示,试点后,将形成一个长期的制度,为新北京人特别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和自住住房。

据统计,现有公共租赁住房中有1.03万新北京人,占已入住家庭数的13%;超过3000名新北京人签署了合同,约占5%。这次试点提高了分配比例,这将使更多的新北京人有一种认同感。

在张大伟看来,这个试点项目与北京的人口救助并不矛盾,北京的人口救助以工业为特征,而非户籍。新北京人为北京创造了财富,增加了税收,增加了北京人的福利,这也鼓励了北京人和新北京人共同建设北京。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公租房试点配“新北京人” 申请需有购房资格

地址:http://www.qinglongs.com/qlwxw/142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