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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素芳在回应北京市的积分结算政策时表示,北京正在制定“积分结算”的实施细则,以确保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公平正义;符合结算条件的积分将在互联网上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这是在15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
《北京市积分结算管理办法(试行)》于2016年8月正式颁布,将于2017年开始实施,试行期为3年。该政策的总体框架可概括为“4+2+7”,即4项资格、2项基本指标和7项指导指标。资格包括持有北京市居住证、低于法定退休年龄、连续7年在北京缴纳社会保险、无犯罪记录。
李素芳表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在制定积分结算政策的实施细则,并正在明确标准和规范操作程序。她表示,政策指标体系涉及13个类别、29个详细项目指标和30多个部门,操作过程复杂,具体申报开始时间尚未确定。
她强调,工作正在按计划加速进行,应努力方便群众的处理,让申请人少跑;在正式发布之前,将举行一次特别的信息会议,并将发行一本方便手册,回答公众的问题。
"要实施积分结算,我们必须确保它在阳光下运行."李素芳说,首先,政策是公开透明的。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各申请人的标准是统一和公开的;其次,程序是严格的,信息将通过城市地区和部门之间的网络审计检查,以确保申请人的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李素芳指出,最终解决方案需要公开。她表示,在保护申请人隐私的前提下,符合和解条件者的具体要点将在网上公布,并被社会广泛接受,以确保公平正义。(结束)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北京正制定“积分落户”实施细则 将公示落户者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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