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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银4月23日电-近日,中国保监会向各保险公司发出《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全行业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工作,强化保险公司在风险防控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和一线责任,切实加强保险业前瞻性、有效性和针对性的风险防范,严格遵守无系统性风险底线,维护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
《通知》明确指出了当前保险业风险突出的9个重点领域,提出了保险公司风险防控措施的39项要求,涉及10个方面。
一是流动性风险防控。要求保险公司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和机制,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和监控,完善应急机制,推进风险防范壁垒,强化股东流动性风险管理责任。
二是资本运用的风险防控。要求保险公司建立审慎稳定的投资运营机制,防范重点领域风险,加强信息报告和披露,严格禁止通过投资多层嵌套的金融产品、采用“抽屉协议”和“阴阳合同”规避监管要求,变相向股东或关联方转移利益。
三是战略风险防控。要求保险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股东管理和关联交易管理,科学制定战略规划,防止公司战略偏离和失控。
四是新保险业务的风险防控。保险公司必须专注于防范新业务的风险,如信用担保保险和网络保险。
第五,防范和控制外部传播风险。要求保险公司加强外部风险的安排和管理,防止资本市场、汇率、利率等外部风险向保险业传导和转移。
第六,群体性事件的风险防控。要求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加强对销售行为的管理,保护消费者权益,严格查处非法收费行为,妥善处理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和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
七是基础不清的风险防控。要求保险公司进行全面的风险清查,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信息系统,确保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交相关报告和数据。
第八,防范和控制虚假资本风险。要求保险公司加强资本管理,防止资本外逃和被占用,防止非法增加资本来源,严格防止不当创新和不当工具膨胀资本。
九是声誉风险防控。要求保险公司加强舆情监控,切实提高应对舆情的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保险公司应完善风险防控工作机制,从组织领导、职责分工、信息报告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加强风险防控工作。
通知强调,保险公司要深刻认识当前加强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承担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和第一线责任,把风险防控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重点工作。保险公司要形成“一把手”全面负责、注重第一层次、分级实施风险防控工作格局,确保防控工作的有效性。对于新出现的、突发的和趋势性的风险,要及时向股东、董事会和监管部门报告,不得隐瞒或掩盖风险。保险公司要严格追究给非法经营造成损失和风险的责任,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不能掩盖其缺点。
下一步,中国保监会将加强跟踪监管,确保《通知》中的风险防控要求得到落实。对于在风险防控工作中违约且存在重大风险的公司,中国保监会将追究公司“一把手”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有案必查;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依法严肃处理。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保险业9个重点领域风险突出 保监会提10个方面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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