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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主角是策划君的倒霉朋友
我的朋友梦想在北京买一套自己的房子。最初,他有资格在北京买房,那是第一套房,首付比例只有35%。然而,突然出台的317限购政策让他进退两难。因为他在家乡有贷款记录,首付比例被迫提高到60%。
这不是最可怕的事情。3月22日,北京突然宣布“非北京购房已由连续5年改为连续60个月”,于是,我的朋友被剥夺了购房资格。
他被迫违约。
实际上,我的朋友已经想打开它了。如果政策不允许我买,我就不买。但是事情没那么简单,违约是要付出代价的。购房合同已经签订,他付给卖方的20万元定金和付给中介的13万元代理费可能都白费了。
我的朋友不是一个案例。
根据中原地产研究院的“底部统计”,新政出台前后,北京二手房总数约为1万套,其中首付比例从第一套增加到第二套,购买量约为1000-2000套,数百套因无法补足首付而选择放弃。
因被迫放弃房屋而导致的违约责任由谁来承担?规划君认为,这是国家层面的政策变化,应该是不可抗力。毕竟,它不是由买方的主观行为造成的,所以不应该由买方承担。
但是,卖方和中介有自己的话:
卖家说:你耽误了我的时间。如果我不卖给你,我会卖给别人。
代理人说:我的任务是帮你找一个合适的房子。只要购买合同签订,我就有权收取代理费。
为此,规划军询问了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如下:(法律很迂回,你可以直接看下面的白话解释)
出卖人接受买受人以认购、订购、预定方式取得的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的,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按照定金法的规定办理;因非双方原因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退还给买受人。
简而言之,如果违约的原因与买卖双方都无关,押金应该全额退还。
此外,一些法律界人士表示,如果双方没有过错,可以终止合同,限购政策应属于不可抗力。
不幸的是,卖家和中介不这么认为。每个人都认为他们是合理的,最重要的是合同中有一条规定:“如果合同因不可抗力而无法执行,将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
谈判意味着没有法律可循,收到钱的卖家和中介自然不会担心,但这对买家非常不利。
这件事还在讨论中,我的朋友很无奈。他说,如果卖家和中介坚持不退钱,他们不排除上法庭的可能性。
后续采购应注意:
我今天写这个案例,不是要给我朋友的伤口上盐(虽然他看到后心痛),而是要提醒大家,现在房地产政策变化频繁,在政策发布前签合同是没用的,因为政策是基于网上签约时间的。
因此,如果你打算在不久的将来买房子,你必须在合同中清楚地写下以下两项:
(1)明确界定什么是不可抗力。如有可能,将房地产政策的变更列为不可抗力,并在合同中明确列出。
(2)规定存款规则。例如,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定金和代理费应全额返还给买方。
最后,规划军又说,我们一定要认真研究合同,不要等到出事才上法庭,因为规划军有朋友打了官司,亲眼看到了。那种感觉真的很不舒服。` `)
买房是一项技术性工作
虽然不一定买得起,但毫无疑问,每个人都有一个“买房梦”。
那么我们怎样才能尽快买房子呢?如何通过买房来省钱?在规划君看来,如果你想尽快买房子,你需要知道三件事:
1.如果你不了解政策,就不要买房子。中国的房子总是政策城市。如果你不了解政策方向,就很容易“掉进坑里”。
2.练练眼睛后买栋房子。买房子需要一双雪亮的眼睛。你需要知道何时何地购买。
3.买房是一项技术性工作。通过了解买房和还贷的技巧,有可能节省数十万英镑。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买房是个技术活!合同少写一行字损失3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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