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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段时间,北京市发布了整改通知,列出了严格细致的整改范围,让投资者惊呼“没有合规平台!”
昨日,一位业内人士向我局提供了《上海市信息中介同业拆借业务活动管理实施办法》(讨论稿),要求平台对在上海注册并从事同业拆借信息中介业务的公司从“备案管理”、“风险管理和客户保护”、“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管理。《办法》共有36条。
尽管上海的《办法》没有北京的详细,但仍有几点值得一提:
1、监管部门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开审查的期限为1个月;
公示内容主要是指注册地所在区监管部门通过多方数据比对、网上核实、现场认证、现场调查、高级管理人员访谈等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的相关事宜。
2.新设立的网上贷款机构申请注册时,必须提供相关人员无犯罪记录的证明;
持有5%以上股份的个人股东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法定代表人、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风险控制负责人、法律合规负责人、审计和审计部门负责人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责的人员)住所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不要为他人持有股份;
它会影响采用vie架构的公司吗?“国有企业”持股之路还能走吗?
4.进入上海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系统;
查阅时间不得晚于取得备案登记后3个月。此外,还需要提供、查询和使用相关的信用信息。
5.整改期限不得超过6月30日;
这与去年8月24日颁布的《监管办法》不一致。监管措施规定的整改期限为12个月,即今年8月24日;(不太可能)
6.新设立的网上贷款机构申请注册时,必须提供与存管平台签订的委托合同复印件;
上海要求新开通的平台提交的备案材料包括与第三方电子数据签证平台签订的委托合同存放协议复印件。
除上述六点外,我局还将上海市《办法》与北京市《通知》进行了比较,总结如下:
相同点
1.它们都是在“监管措施”的基础上执行的,都要求遵守十三项禁令;
2.要求平台自有资金与客户资金分离,完成银行存管;
3.要求建立完善的信访制度;
4.所有要求风险警告,表明贷款人自行承担风险,并经贷款人确认;
5.告知贷款人禁止性行为;
6.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差异
1.《北京通知》规定,不得设立或公布风险准备金;上海《办法》没有对风险准备金作出特别说明,但明确规定不得提供信用增级服务;
2.北京整改通知将“平台未指定投标截止时间或招聘周期超过20天”纳入整改范围;上海不需要它;
3.如果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北京整改通知书》要求变更注册地;上海只要求如有变更,如名称、注册、注册资本等。,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注册地所在地的区监管部门,向市金融办申请备案信息变更登记;
4.北京平台的业务范围内没有需要整改的“点对点借贷信息中介”,上海也没有制定任何规定;
5.北京《通知》规定,日常信息应按照财政局、银监会和相关统计部门的要求报送;上海《办法》规定,注册区监管机构应每月和每季度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业务统计数据;
6.上海市《办法》解释法律责任,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监管规定,并按规定进行处罚;未作处罚规定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等处罚,包括信用档案,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北京通知没有解释;
7.上海的《办法》要求提供营业场所的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但北京的《整改意见》没有做出相关规定。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网传上海网贷监管办法讨论稿 7月前整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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