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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金税过渡政策即将出台

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优惠政策衔接的通知》,明确了一次性奖金、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优惠政策的衔接。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一些原有的税收优惠政策需要与新的按年征收综合所得税的税制相衔接。总体而言,原有的税收优惠政策或者继续实行,或者规定一个过渡期,或者实行趋同政策,基本保持稳定。”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研究所的研究员张斌说。

通知中明确指出,如果个人居民全年获得一次性奖金且符合要求,则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计入当年综合收入。将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所得金额,根据通知所附的月折算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快速扣除额,并单独计算纳税。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居民个人也可以选择纳入当年综合收入计算纳税。自2022年1月1日起,全年获得一次性奖金的居民个人计入当年综合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年终奖个税过渡政策:2021年底前可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对于全年的一次性奖金,这项政策不仅延续了优惠待遇,而且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按月折算的综合所得税率表,对年终奖金实行新的税率和快速扣除,减轻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同时,个别居民亦可选择将年终奖励纳入本年度的综合收入,以计算税项,并考虑不同个人薪金适用税率的差异。”国家会计学院财政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对此进行了分析。

年终奖个税过渡政策:2021年底前可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通知规定,中央企业负责人获得年度绩效工资、递延现金收入和任期奖励。如果符合要求,将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实施;2022年1月1日后的政策将另行规定。

此外,已获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等股权激励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居民个人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计入当年综合收入,综合所得税税率表将单独全额计算纳税。2022年1月1日后的股权激励政策另行规定。

保险销售人员和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动报酬收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去20%的费用后的余额即为收入额。扣除展览费用和附加税费后,所得金额纳入当年综合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推销员和证券经纪人的展览费用按收入的25%计算。

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不计入综合收益,应纳税额全额单独计算。其中,如果你按月收到,你应该应用月税率表来计算税款;如果您每季度收到一次,平均份额将包含在每个月中,税款将根据适用于每月金额的每月税率表计算;如按年征收,应采用综合所得税税率表计算纳税额。

年终奖个税过渡政策:2021年底前可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中国国际税务研究总院学术委员、主任王维卿认为,新政策不仅理顺了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过渡政策,还梳理了股权激励、年金、提前退休、保险推销员、证券经纪人等个人所得税政策,并给出了相对温和的过渡政策,有利于新税法的顺利实施和改革红利的充分释放。(记者董碧娟)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年终奖个税过渡政策:2021年底前可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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