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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丘人刘红心是一名双侧股骨头坏死、五级残疾的残疾人,多年来他自力更生成为残疾人创业的楷模。

然而,现在的他却疑似陷入了一起承接工程的“骗局”,多年来的投资款难以追回。

梳理发现,类似这种以“朋友介绍投资工程项目”为名的诈骗案件并不少见,受害人大多出于信任而投资朋友介绍的工程项目,但其实该项目并不存在,受害人都是在投入几百万甚至数千万后,才发现被骗,而此时损失已经很难被追回。


01

残疾商人贷款投资:工程没拿到,钱也回来


这一案例发生在多年前。

刘红心说,2017年6月份,他的朋友吴某告诉他,褚某和王某有些资源,可以通过商丘市睢阳区某领导承接睢阳区“西部新城”安置房建筑工程。

于是,刘红心出资人民币205万,吴某立出资人民币95万,由二人一起将300万元现金交给了褚某和王某,但却没有留下任何字据。由于短时间内无法凑够所需资金,刘红心以每月3分的利息,通过民间借贷的方式才筹集了205万元投资款。

褚某和王某许诺给刘红心的项目为商丘市睢阳区的西部新城安置房改造工程。

公开资料显示,商丘市睢阳区西部新城安置区项目位于清凉寺大道以东,珠江西路以南,郑商路以北,梁园路以西,总占地面积约2100亩,从2018年开始建设,建设工期24个月,2019年年底主体完工,2020年6月前交付使用。

然而,直至2018年西部新城开工建设后,刘红心苦等的工程项目也未见任何音讯,于是便多次向褚某和王某索要205万元,均无结果。

在其与褚某和王某的录音及短信信息中,双方在退款的事宜上言辞激烈。刘红心提供的录音显示:褚某和王某说300万元还在相关关系人手中。迫于无奈,从2019年年底开始,刘红心向相关部门多次反映上述情况却未得到妥善答复,当地公安部门对其报案也未获受理。


(来源:刘红心提供的医院诊断证明)

据了解,刘红心是一位双侧股骨头坏死、五级残废、六级瘫痪,以及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的病残人员,投资款是其通过民间借贷方式筹集,已经面临无力还款的压力。

更为不幸的是,由于经济窘迫,刘红心年仅25岁的女儿近期因担心巨额医药费会给家庭带来负担,偷偷拔掉呼吸管后骤然离世,这对于已经身患多病的刘红心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我只希望把属于我的钱拿回来,怎么就这么难?”刘红心近乎绝望地表示。


02

案例繁多:假朋友假项目 真投资真诈骗


与刘红心的遭遇相似的案件并不少见,仅在网上能够搜索到的近期类似案件就有多起,这些案件中大多是由熟人朋友介绍,实际投资项目并不存在,而投资款往往被嫌疑人挥霍一空。

据极目新闻报道,6月5日,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办理了一起合同诈骗案。该案嫌疑人虚构项目合同,以收取承包保证金的名义,行诈骗之实,先后骗取200万元,用于偿还债务和消费。公安民警通过缜密侦查走访,固定证据,将该涉案嫌疑人兰某抓获归案。

上海的叶先生近日也遭遇到类似的诈骗案。其向杨浦公安分局控江路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在一个工程投资项目上疑似被诈骗,“投了近一百万元,5年过去了,现在一层楼都没建起来。”

民警调查发现,叶先生在2018年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房地产开发商陈某,陈某想向身边朋友募集资金投资建设一块商品房用地。叶先生没有多考虑,在没有签署任何书面材料的情况下,向陈某的银行账户以工程投资的名义转账近100万元。但是陈某的项目却始终没有动静,几经催促退还投资款,但仍旧一拖再拖,最终叶先生选择报警。

警方后来调查发现,陈某所说的开发用地根本就不是待开发楼盘,叶先生的投资款也没有进入开发商账户,而是被陈某用于各类大额消费。最终,警方将陈某抓获,其对自己的诈骗行为供认不讳。

今年四月,四川省丹巴县公安局丹东派出所也接到了类似的报警,扎某称2022年2月份以来,自己和朋友陈某共同投资一工程项目,到了工程竣工结账的时候,陈某却推诿搪塞,他感觉自己被骗了。

警方调查走访后将陈某抓获,陈某供认称,其实根本没有什么工程项目,都是其自己虚构的,扎某等人的投资款都被他拿去赌博了。目前,陈某已经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在类似的案件中,还有人被骗了长达13年,共计3900多万元。

在日前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判决的一起案件中,受害人闫先生因为过于相信结识了16年的朋友杨某,于是从2009年开始便为了能够承揽杨某口中的建筑工程,对杨某提出的招待费、好处费、礼品费等都一一答应,期间杨某还曾带闫先生到工地实地考察。亲眼看到了大项目。

但过了很久,杨某介绍给闫先生的项目一直没能承接下来,最后经家人提醒,闫先生才意识到可能被骗。此时他已经先后转账给杨某3900万元。

杨某被抓后,供认了自己的诈骗行为,他带闫先生去看的工地都是随便找的,其所称认识的领导,其实都是杨某用不同手机号加上变声软件假扮的。其诈骗的3900多万元早已经被挥霍,只能退赔闫先生20万元。

最终,杨某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


03

律师说法:需查明投资款去向


针对刘红心的遭遇,四川纵目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柄尧表示,若如刘红心所述,其与吴某二人共筹资300万作为投资款交付褚某、王某,并利用褚某、王某所谓关系,投资某安置房改造工程。但直到褚某、王某承诺的安置房改造工程开工建设,投资一事仍无任何进展,且褚某、王某拒绝退还相关款项。基于以上前提,若褚某、王某二人将相关款项挪作他用,符合诈骗罪虚构事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犯罪构成,公安机关应对褚、王二人刑事立案,并通过刑事追赃程序追回相关款项。若如褚某、王某二人所言,相关款项目前仍在相关关系人手中,若相关关系人为普通公民,相关关系人则可能构成诈骗罪。若相关关系人为国家公职人员,则还可能涉及其他职务犯罪,当地纪监委也应介入。

此前刘红心已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遵照法律规定,当地公安部门应向刘红心出具报案回执及不予立案决定书,对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刘红心还可通过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及要求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等方式予以救济。

张柄尧律师提醒说,值得注意的是,刘、吴二人投资达300万之巨,但以现金方式交付,且双方未留下任何字据,这确实不太符合日常交易习惯。包括相关投资款资金来源,现金支付流程及方式等等,刘、吴二人均负有较大的证明义务。这可能也是影响本案中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拿工程未果,病残商人投资款难追回,律师:投资款去向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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