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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在7月刊登了《王向春跌落死亡之谜》一文后,在各地网民和浙江商之间引起了强烈反响。 7月17日,本刊就此事在杭州举行了研讨会,6名律师、浙江商和专家参加发表了意见。
文━本刊记者张玲玲
镇政府关于行政违法性和选择性执法的问题
毛洪辉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在这件事上,当地认为黄兴荣有两方面的违法嫌疑。 一个是盖房子是违法的。 一是土地的采用是违法的。 北京大兴区青云店镇政府可能用这种手段屈服了,但当事人出的价格太低,双方游戏过程中谈话崩溃了。 两年前,四川公司房屋唐福珍烧身自杀,直接导致《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补贴条例》的颁布,条例禁止政府强制拆除,只有法院裁定强制拆除,当地政府的强制拆除行为是否合法有待研究。
黄兴荣合法采用土地还是不是犯罪行为? 根据家人的反映和“浙江商”记者的报道,这块土地是从公司租的,到目前为止租赁方已经“打完地桩”,但后期没有被利用,这可以否定黄兴荣涉嫌犯罪的结论。 判定犯罪是有条件的,以非法占有农耕地的罪名来看,要求破坏耕地,大量破坏耕地。 从材料可以看出,在这个地块之前被称为“闲置状态”,即非耕地。 以此罪入狱是站不住脚的。
那么,当地警察为什么以“涉嫌非法占领农用地”被捕呢? 还是我之前说的——游戏,为什么会跌落? 后来你拿它来审查了吗? 他们可能也意识到黄兴荣不会犯罪。 退一万步说,即使建筑违法,从物权上来说,东西是你的,被政府推翻破坏了,就要赔偿。
作为镇政府,他们涉及选择性执法的问题。 你违反的时候,他们睁开眼睛闭上眼睛,说现在又不合法。 政府有过失,镇政府行政违法为先,我们可以申请行政方面的确认,确认镇政府的行政违法。
此外,我还会谈谈留置过程。 王向春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去派出所要通报是第一,派出所没有法律上的理由被拘留,因此有可能导致非法拘留和强制拘留的问题。 最后王向春死亡的是强制留置还是其他,现在因为缺少重要的证据,就像复制的一样,“最终可能会成为谜”。
折射公权力的私权争夺
钟化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从黄兴荣的境遇来看,反映了几个问题。 任何事情的核心,都是利益的争夺。 这个事件也不例外,有关部门和个人利用公权力争夺公司家的私权。 这件事的大背景是北京市的迅速发展,因此各方面利益游戏混杂在一起。
我们必须注意的是,广泛的对外投资置业浙江商需要提高包括财产安全、人身安全在内的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 民营公司往往不容易期待公权力的直接有力保护。 不仅如此,民间公司的房子也可能因疏忽而成为争夺当地相关人员权利的牺牲品。 浙江商在外投资,一定要增强法律风险意识,防患于未然,放弃投资前的工作,争取事后不遭受灾害。 浙江商的“老家”——浙江省有关政府部门必须发挥政府的职能,为在外部投资购买运营商的浙江商提供必要的公共权力支持和援助,维护浙江商的正当和合法权益。 作为当地政府,应该努力维持政策的持续性,不仅吸引外资,无论支援服务如何都不能显着损害投资者的权益,应该有长期的观点维持投资环境的稳定性,维持国家大局。
好处集团的干预是事情背后的根本推动力
锡晓东温州大学法政学院副院长
当地城镇政府与黄兴荣的关系是王向春死亡和不同阶段发生的法律问题,主体不同,根据情况应该有不同的比较方案。 这必须先明确定义,然后再给予帮助。 拆迁和跌落在每个人看来都非常奇怪,这里的面包包括好处集团之间的好处分割问题。 很多标的物在好处产生之前可能大家都不关注。 但是,如果这个没有价值的东西变成下蛋的鸡,就会带来利益的再分配问题,相应的利益集团介入利益的争夺,问题很多混合化。 我认为这是事件背后的根本推动力。 这个推动力的结果是拆迁、尸检定性等。 也就是说,收回土地的采用权。 现在重要的问题是进入派出所进入办公楼的两个人的身份认定,必须弄清楚当时发生了什么,以此为突破口。
不要太重视与官员的个人关系
杨逸清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商研究院副院长
从事件本身来看规则的东西,一是关注过程公正背后的道德正义。 现在政府的行为可能很难从过程本身中选择缺点,所以我们必须看到背后隐藏的动机,法律上很难批判,但舆论必须关注黄兴荣、王向春夫妇这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典型例子
改革开放初期,浙江商在全国稍能攻城,就是浙江商擅长在灰色地带游走。 现在我们用这个吃饭吗? 时局要求我们转换。 我们浙江省的商人在对外投资中常见的现象是和官员吃饭,官员拍拍胸脯说,只要你来,什么都能做。 这个故事听得很清楚。 这实质上是将与政府的关系人格化,具体化为与某当地领导人的具体个人关系,从而进一步扩大了这家公司的投资风险。 在黄兴荣的事上,和领导的交替有很大的关系。 所以,我们必须机制化和规范公司与政府的关系,即使在当地政府交替后,也可以持续这种良性关系。
规范,安全比什么都重要
陈贤兴利达投资有限企业董事长
我和黄兴荣是温州的老乡,这件事对公司家来说很悲惨。 事件发生后,我们现在要去积极维权,必须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这件事必须引起媒体、商会、政府部门等社会各界的关注。 一家公司在外面有8000万元以上的投资,建设当初应该办理合法、合规的建设手续,也可以是村委会和镇政府等收据。 事情给所有浙江商人以警醒,那就是规范、安全比什么都重要。 要学会规避风险,加快风险预防、故障排除。 现在社会越来越规范化,表面规范化的操作可以提高公司某些方面的价格,但如果不规范化,公司很难做大。
反思浙江省生意光明背后的危机
陈合富中交物产集团会长
我们必须让镇政府认识到他们至少有一部分人在权力上是不正当的,让他们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为自己的错误买东西。 对浙江省商业集团来说也要反省。 我们被称为“国内第一商人集团”,这个明亮的头衔背后包含着很多危机。 我们给地方政府留下了一点钱很多的印象。 既然你们的钱很多,钱就很简单。 犯了什么事落在我们手里拿你的钱怎么样? 我听过很多次这样的说法。 所以,我们要继续发扬抱团精神,有风险意识,研究产业链,最重要的是吸引浙江商转型升级,没有第三条路。 我希望这件事能被《浙江商》杂志和所有其他社会机构关注并圆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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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财讯:谁为浙商人财两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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