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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审判文书网披露了莱州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被骗取贷款2200万元的二审刑事判决。
根据判决,莱州方正石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牟晓军以虚假贷款为目的,安排公司员工牟宇星制作并签订虚假石材购销合同,分别于2013年4月11日和2014年1月26日在莱州农村商业银行闸村支行骗取贷款1200万元和1000万元。
根据本案具体事实,2013年4月11日,牟晓军利用甲方莱州方正石材有限公司与乙方王绍志(公司职员)签订的原材料购销合同,以及与莱州中汇石材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石材购销合同,编造贷款用途,骗取莱州农村商业银行扎村支行贷款1200万元。2014年1月26日,牟晓军安排牟宇星(公司职员)制作并签订虚假的石材购销合同。牟宇星明知本合同用于贷款用途,仍以乙方名义签订本合同,并利用本合同在莱州农村商业银行扎村支行骗取贷款1000万元。自2016年10月以来,牟晓军已停止支付利息,2000多万元的贷款尚未偿还。调查机关立案后,分别于2018年2月12日和2月14日向银行返还人民币30万元和人民币180万元。
针对上述犯罪事实,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审理了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单位莱州方正石材有限公司、被告肖小军、于宇星骗取贷款的案件;原审被告人牟晓军犯虚假诉讼罪,因牟晓军逃跑,中止了对莱州方正石材有限公司和牟晓军的审判,于2020年1月19日作出(2019)陆0683号刑事判决第80号,被告人牟宇星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宣判后,莱州市人民检察院没有提出抗诉,但原审被告牟宇星拒绝接受,并以没有实施欺骗、不构成犯罪为由提起上诉。二审之后,事实和证据与一审相同,因此维持原判。
据公开信息,莱州农村商业银行是在原莱州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基础上改制成立的农村股份制商业银行。2009年1月14日,经银监会批准,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根据2019年度报告,截至2019年底,莱州农村商业银行总资产为292.52亿元。2019年,本行营业收入为5.99亿元,净利润为9200万元。
近日,中国审判文书网披露了莱州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被骗取贷款2200万元的二审刑事判决。
根据判决,莱州方正石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牟晓军以虚假贷款为目的,安排公司员工牟宇星制作并签订虚假石材购销合同,分别于2013年4月11日和2014年1月26日在莱州农村商业银行闸村支行骗取贷款1200万元和1000万元。
根据本案具体事实,2013年4月11日,牟晓军利用甲方莱州方正石材有限公司与乙方王绍志(公司职员)签订的原材料购销合同,以及与莱州中汇石材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石材购销合同,编造贷款用途,骗取莱州农村商业银行扎村支行贷款1200万元。2014年1月26日,牟晓军安排牟宇星(公司职员)制作并签订虚假的石材购销合同。牟宇星明知本合同用于贷款用途,仍以乙方名义签订本合同,并利用本合同在莱州农村商业银行扎村支行骗取贷款1000万元。自2016年10月以来,牟晓军已停止支付利息,2000多万元的贷款尚未偿还。调查机关立案后,分别于2018年2月12日和2月14日向银行返还人民币30万元和人民币180万元。
针对上述犯罪事实,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审理了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单位莱州方正石材有限公司、被告肖小军、于宇星骗取贷款的案件;原审被告人牟晓军犯虚假诉讼罪,因牟晓军逃跑,中止了对莱州方正石材有限公司和牟晓军的审判,于2020年1月19日作出(2019)陆0683号刑事判决第80号,被告人牟宇星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宣判后,莱州市人民检察院没有提出抗诉,但原审被告牟宇星拒绝接受,并以没有实施欺骗、不构成犯罪为由提起上诉。二审之后,事实和证据与一审相同,因此维持原判。
据公开信息,莱州农村商业银行是在原莱州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基础上改制成立的农村股份制商业银行。2009年1月14日,经银监会批准,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根据2019年度报告,截至2019年底,莱州农村商业银行总资产为292.52亿元。2019年,本行营业收入为5.99亿元,净利润为9200万元。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被骗走2200万涉案员工,被判处一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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