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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北京一家购物中心推出了品牌鞋。当记者询问价格时,它只是原价的一至三倍。据售货员说,它很便宜,因为它是一个真正的大品牌。然而,当面对执法人员时,销售人员声称这些是没有品牌的外贸商品。

上午9点,记者来到北京的一家商场,发现商场里摆满了促销摊位,前来购买的顾客也很热情。

记者走进铺面,发现这里的“名鞋”价格惊人。

据售货员说,一双从丹麦进口的原价超过1700英镑的名牌鞋只卖30%。整个促销活动基本上以1-3倍的价格出售。

当记者买了一双鞋并向售货员索要发票时,售货员解释说:“200多双鞋的特价,白色的,什么售后服务,什么发票?”

名牌鞋没有发票吗?这是不合理的。

记者打电话给执法人员,销售人员试图逃离现场,执法人员停下来询问销售的品牌。但是售货员避免谈论他卖的品牌,说这是皮鞋,全是皮革的。

通过了解其他摊位,记者了解到这些促销温室是由同一个老板租用的。工商执法人员在海淀工商局责令他接受处罚。

店主说只提供场地,商家自己经营,合同中明确规定不允许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然而,工商执法人员表示,店主的声明推卸了自己的责任,因为合同中应该明确写明要处理什么品牌的商品,但这份合同没有。对于商家老板销售假货,商家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工商执法人员表示:违反《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违法经营额超过5万元的,处以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处以25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商场,工商执法人员会给出行政提示,提示他们做好备案工作。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1折买“名牌鞋”如何辨真伪?记者教你先让他开个发票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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