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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了提高网上商店的销售量和声誉,一些商家经常雇人发起活动,大量专门从事“计费”的公司出现在互联网上。一些人为了获得单一的回扣,参与虚假消费,为商家制造声势,严重扰乱商业信用和市场秩序。在去年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对网上刷也有明确的处罚。

最近,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一种新的欺诈形式出现在兼职刷。那么这种“兼职账单”骗局是什么样的骗局呢?为什么这么多人被骗了?让我们看看。

很容易以佣金为诱饵,受害者陷入骗局

去年10月底,住在北京顺义区的李女士(化名)收到了一条商业推广信息,信息中“兼职计费”的内容引起了李女士的注意。

由于平时工作不忙,李女士希望在业余时间多挣些钱。她以试一试的态度在短信中添加了qq号码,并与所谓的客服人员取得了联系。李女士填写完就业申请表后,她收到了第一份订单。

李女士

第一次,有人给了我京东的链接,说我加入购物车时不应该付款。然后,在我加入购物车后,我拍了一张截图,给他一个支付宝的二维码,这样我就可以扫描并支付了。那笔钱是120元。付款完成后,他用支付宝给我退了125元,相当于这个订单赚了5元。

前后几分钟,李女士轻松拿到了5元的佣金,这很快打消了她的疑虑。客服人员告诉李女士,只要账单金额增加,退回的佣金就会越多。面对轻松赚钱的机会,李女士开始支付更多的账单。然而,李女士没有想到的是,在下一个任务完成后,她不仅没有收到佣金,甚至连本金也不会退还。

李女士

告诉我,当有一张卡片时,是软件问题导致系统失败,委托人和佣金只能在任务结束后才能返还。

为收回前期投入的本金,李女士继续完成多项任务,前后投入7.86万元。最后,在意识到自己被骗后,李女士选择了报警。

骗局充满了常规。很难逃脱被欺骗的命运

目前,兼职欺诈的受害者主要有三类:

一个是大学生,他们没有深入地融入这个世界;

另一类是工资低、空闲时间多的人;

还有那些在家无所事事的失业者。

被这些诱人的广告所吸引,“你只需要一部手机,不用离开家就可以轻松地一天赚几百美元”,他们中的许多人都愿意投身于兼职工作。

记者添加了几个qq号码,通过网络搜索提供“兼职计费”服务,很快一个名叫“刘鸿雁”的人回复了这条信息,在她的qq签名上写着“欢迎加入,诚信为一”。

《刘鸿雁》首先向记者发送了一份关于“兼职计费”工作流程的文件,文件中还郑重声明“任何收取押金的人都是骗子”,文件中还介绍了计费后佣金的分配,根据计费人投入资金的多少,可以获得5%至10%的佣金。

在确认记者了解计费流程并填写好申请表后,“刘鸿雁”为记者安排了第一个计费任务,并建议在计费过程中忽略电子商务平台的警告词,并按照程序进行。

首先,她发送了一个购物链接。记者打开一看,发现是京东购物网站,商品是苹果应用商店价值100元的预付卡。《刘鸿雁》要求记者直接支付货款,同时发给她订单的截图。大约2分钟后,一个名叫青钢的支付宝账户向记者转账105元。

紧接着,“刘鸿雁”问记者是否继续做以下工作。当记者表示愿意继续时,“刘鸿雁”发出了第二份订单,共5份订单,每份订单增加200元,并同意记者的意见,即每份订单完成后,可以退还本金和佣金。

然而,当记者完成一个订单,并支付了200元的本金和佣金要求,“刘鸿雁”改变了他的嘴,并表示,最终结算只能在完成其余四个订单,并拒绝退还记者的钱。

当记者询问她的身份时,为了表明她是一家正规企业,“刘鸿雁”甚至向记者出示了一张难以辨别真伪的企业营业执照。

同时,为了进一步赢得记者的信任,“刘鸿雁”还提供了一张持有身份证的照片,但这并不能证明她本人就是身份证持有者。

记者发现,如果有人进入骗局,他们会越陷越深,甚至在所有的钱被骗后,骗子会诱使受害者贷款。

网络安全专家指出,兼职欺诈是近年来相对较高的欺诈类型。根据今年上半年的最新统计,仅在北京、天津和河北就收到了1029份虚假的兼职报告,涉及金额达1083.2万元。

诈骗分工明确诈骗形成产业化

目前,兼职诈骗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链。只要有人付钱,所有的欺诈链接都可以在网上买到。在利益的驱使下,他们彼此达成默契,形成一个高效的欺诈链。那么,这个欺诈产业链在不同部门是如何运作的呢?

记者发现,只要微博上输入关键词“兼职”,就会有很多相关内容,包括招聘淘宝手机兼职、招聘“打字员”等。他们在广告中使用“可靠”、“免费”和“佣金”等词来吸引人。在整个骗局的第一步,欺诈集团中的一些人通过一些社交媒体发布欺诈广告。

一旦有兼职账单意向的人通过广告来咨询,欺诈团伙的具体实施者就开始出现。他们通常被称为键盘玩家,他们将有许多身份作为掩护。一旦被举报,他们将使用新的号码继续作弊,而这些号码大多来自网上黑市。

据了解,针对执法部门的打击,诈骗者通常只使用虚拟商品作为欺诈工具,包括电话充值卡、游戏卡、应用商店充值卡等。,这些充值卡可以通过专门的卡收集平台快速实现。

“单项票据”的最高罚款为200万元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伟表示,商家通过刷卡来建立市场份额是不公平的竞争。至于刷手,他们也可以在网上购物时购买刷信用所宣传的这类商品或服务。因此,一个诚实的社会体现在互联网上,也就是说,每个人都是为了我,我也是为了每个人,所以不要觉得它会伤害别人。

法律专家岳神山说,“开账单”是违法行为,他不想被骗,因为他帮助人们开账单。首先,他必须了解法律并遵守它。此外,《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开账单”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最高可处以200万元的罚款。同时,网站平台应加强监管,发挥必要的监控作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从源头上减少“计费”行为的发生。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以为是“帮人刷信用” 结果自己却成了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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