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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网络时代的服务需求,杭州市法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全面提升电子服务质量和效率,使司法为民服务落到实处。

4月10日,杭州市互联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中国首个大数据深度应用电子传递平台全面上线,同时发布《杭州市互联网法院司法文书电子传递规则(试行)》。

自动检索收件人姓名下的地址

《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原告起诉的条件之一是“有明确的被告”,即不仅要知道被告的姓名,还要有明确的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

在司法实践中,原告地址不明,农民工没有固定的地址和联系方式,收件人下落不明,服务规避,法律文件被拒绝,当事人家属和基层组织不配合。通常情况下,原告只能提供被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但无法提供被告的准确地址往往成为原告权利保护的绊脚石,服务问题也成为制约民事审判公平和效率的瓶颈之一。

全国首个!杭州互联网法院上线大数据电子送达平台

杭州互联网法院电子送达平台在立案时自动搜索当事人名下的手机号码、绑定宽带地址、电子商务平台账户、电子邮件地址等所有常用电子地址。

网络案件中的大多数当事人都是通过电子方式联系的,甚至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旺旺号码等账户信息都代表了诉讼的对方。因此,与线下纠纷中真正的“居民”相比,账户信息代表了更为准确的“网民”。

因此,“网民”应该也能够更容易、更有效地接收电子文件,而准确、高效、便捷的电子传递方式远远优于传统的传递方式,如线下户籍地址。

主动电子地址的深度挖掘

电子递送平台根据检索到的电子地址进行比较和筛选。

首先,将其与当事人在立案时提供的信息进行比较,如果一致,则默认为送达地址。在不一致的情况下,会自动挖掘对方名下的手机号码、宽带地址、电子商务接收地址等信息。

根据该活动,各方名下的所有手机号码都被排序,被强制停止且三个月内没有通话记录和互联网流量的无效号码被自动过滤掉。同时,从宽带地址、电子商务接收地址等方面校对当事人的户籍地址或经常居住地。,并查明当事人的实际地址,从而为后续实施保全等工作提供依据。此外,该平台还支持电子邮件地址和电子商务平台账号等信息的验证。

全国首个!杭州互联网法院上线大数据电子送达平台

屏幕播放短信确保“阅读”

鉴于部分当事人辩称自己“忘记阅读短信”或“认为是欺诈短信”,杭州市互联网法院电子传递平台也“亲密地”设置了屏幕播放短信。

确定有效手机号码后,系统自动推送诉讼平台网站、网上相关案件验证码等。给当事人,并可以同时发送弹出短信提醒他们。

弹出的短信不会被拦截,它以对话框的形式出现在对方的手机页面上,实时可靠。该方必须单击“关闭”以继续使用手机,并确保该方已阅读电子传递内容。

此外,《杭州市法院网上司法文书电子送达规则(试行)》确立了电子送达的基本规则,并对电子地址的预约定、资产反查地址的效力、公告到电子平台的传递等进行了规定。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全国首个!杭州互联网法院上线大数据电子送达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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