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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1月12日电(记者张寒)记者获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试点投资管理农村银行和“多县一线”农村银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增加了联系连片贫困地区和国家级贫困县、青海省所有县市均为国家级贫困县的特殊优惠政策,并提出了投资经营型村镇银行和“多县一线”村镇银行试点政策。
关于下一步工作安排,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司副司长马晓光在1月12日召开的“村镇银行相关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首先,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安全有序地组织好投资管理村镇银行和“多县一线”村镇银行的试点工作。二是继续积极支持各类合格商业银行和社会资本,在中西部地区县市和贫困老区启动村镇银行建设,进一步优化金融资源布局。三是全面加强村镇银行监管,立足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抓好各项监管制度落实,优化监管方式,强化村镇银行风险监管和战略定位监管,引导村镇银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和支农保小能力提升。
全国共设立农村银行1567家,占中西部地区的65%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数据,截至2017年9月底,全国共有1567家村镇银行,中西部地区有1018家,占比65%;村镇银行和县(市、旗)覆盖率达到67%,包括411个国家级贫困县和连片贫困县。开办村镇银行总资产1.3万亿元,累计向474万农民和小微企业贷款3.6万亿元,占农民和小微企业贷款总额的92.1%,平均每户贷款38万元。
马晓光表示,自2006年底村镇银行试点以来,银监会始终坚持“低门槛、严监管”的原则,不断优化和完善监管政策,在风险可控、业务可持续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村镇银行的培育和发展。村镇银行在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活跃农村金融市场、加强对农业的支持和支持小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新型金融力量。
然而,随着村镇银行培育的深入,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也随之出现。例如,随着主发起人设立的村镇银行数量的增加,其投资管理模式已经难以满足集约化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的需要。其次,主要保荐人的战略发展和市场定位不同于村镇银行,导致其服务目标、风险特征和风险管控要求存在明显差异。有必要建立专门的后台服务平台,为村镇银行提供相应的服务,并对产品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进行“量身定制”。又如,在中西部地区,特别是一些贫困地区,农村银行的可持续性存在一些问题。
进一步完善村镇银行区域联动政策
马晓光指出,设立村镇银行的初衷是为了解决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差、服务不足或服务不足的问题。从我国尚未建立村镇银行的县市来看,仍有588个县市没有建立村镇银行,其中88%分布在中西部地区,58%属于国家级贫困县和连片贫困县;全国有7个省的覆盖率低于50%,中西部有6个省。为了有效实施普惠金融发展战略,加大对贫困地区的金融支持,同时实现可持续经营和风险可控,我们有必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现行政策。
在改善准入政策方面,通知发布了三项新政策。第一个新的准入政策是进一步完善农村银行的区域联动政策,增加对贫困地区的金融支持。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会)从培育和发展农村银行的初期就提出了“东西联系、城乡联系、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联系”的“三通”政策。同时,对国家支持的一些重点地区,如老幼贫困地区、原中央苏区和新疆,采取了一些特殊的优惠挂钩政策。
据介绍,通知在原有挂钩政策的基础上,增加了与全国连片贫困地区贫困县挂钩的政策,以及将青海省所有县市列为全国贫困县的特殊优惠政策。
实施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试点,集中资源优势
针对目前主赞助商管理模式存在的协调困难、成本高、资源不集中等问题。根据通知,具备一定条件的商业银行可以新设或选择已成立的村镇银行作为村镇银行的投资管理银行,即投资管理村镇银行,接受主发起人持有的村镇银行全部股权,并为被投资的村镇银行履行主发起人的职责。
据报道,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的主要职责有四个:一是加强村镇银行的集约化管理和专业化服务。二是制定并督促村镇银行实施支农总体发展战略规划。三是加强村镇银行风险管理,建立适应村镇银行业务特点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实现对村镇银行各种风险的有效识别、计量、监控和控制。第四,集中投资设立村镇银行。
马晓光表示,推出这项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以投资管理行为为载体,对被投资村镇银行实施三个“集中”,进而提升三个“能力”,即集中股权管理、集中运营支持、集中信息技术等中后台服务,从而提升被投资村镇银行的整体可持续经营能力、抗风险能力以及支农和支持小服务能力。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市场准入处处长朱惠春指出,与目前的管理模式相比,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有三大优势。首先,投资管理银行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可以更好地协调和集中优势资源,为村镇银行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支持,弥补目前管理模式中后台服务的不足,提高管理效率;其次,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具有一些中间和后台服务功能,可以根据村镇银行客户、产品和服务的特点建立特殊的制度安排,提高村镇银行的管理能力和整体抗风险能力。第三,有利于带动社会资本投资股票。通知要求商业银行投资股票。投资管理银行应持有不少于15%的股份。在此前提下,要求投资管理银行优先引进优质涉农企业投资入股,这有利于扩大民间资本,特别是一些优质涉农企业投资银行业的渠道。
在回答记者提问时,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投资管理银行模式遵循“先试点,后推进”的实施原则。优先考虑主要发起人,他们拥有大量的村镇银行,良好的管理和服务,并愿意继续设立村镇银行开展试点项目。同时,根据主发起人的类型,选择有代表性的银行参与试点项目,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
值得注意的是,肖强调,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模式是主发起人在现有模式基础上的新选择,而不是替代现有的主发起人模式。“今后,如果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全面实施,村镇银行的主要发起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实施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模式,或者继续采用目前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
实施村镇银行“多县一线”体系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针对中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部分县市经济总量小、人口少、金融承载能力弱的实际情况。根据通知,在中西部地区、老老少少的贫困地区,特别是国家贫困县相对集中的地区,可以从同省相邻县(市、旗)中选择一个县(市、旗)设立一个村镇银行,相邻县(市、旗)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即实施“多县一线”村镇银行模式,进一步提高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针对“多县一线”农村银行政策中跨区域经营所涉及的风险,马晓光表示,为了有效防范相应的经营风险,加强管控,在设计“多县一线”农村银行体系时有很多考虑。
首先,《通知》从覆盖范围和数量两个方面严格界定了“多县一线”村镇银行的覆盖范围。从区域来看,严格定义为中西部地区的邻县、邻市或邻旗,以及贫困的老省。同时,很明显,单一法人覆盖的县市数量一般不超过五个。
《通知》还严格规定了村镇银行“多县一线”的准入条件,高于村镇银行的一般准入条件。例如,在注册资本方面,要求村镇银行“多县一线”系统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同时,要求法人机构开业一年后,在经营管理方面积累一定经验后,方可在邻近县市设立分支机构。此外,《通知》要求实行“多县一线”制度的农村银行建立县域信用承诺制度和分支机构资金使用监控评估机制。
在工作步骤和安排上,《通知》明确规定了“先试点,后推开”的实施原则。对于符合“多县一线”实施条件的省份,可在该省符合条件的地区选择(或新建)一家村镇银行进行试点。试点运行一段时间后,银监会将进行全面评估,然后考虑扩大试点,促进正常建立。
马晓光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在全国范围内,第一批“多县一线”试点银行不超过16家,试点期间的总数也是可控的。”
“我们希望通过采用这种“多县一线”的村镇银行体系,降低村镇银行的运营成本,进一步提高贫困地区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可获得性,有效缓解贫困地区金融供给不足和服务不足的问题。”马晓光说。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银监会开展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和"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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