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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法制报道》主持人李晓东也因维权成为头条新闻:近日,李晓东因李晓东信用卡逾期10天欠建行69元,利息高达317元,向中国建设银行(601939,BUY)提起诉讼。
10天内欠款69.36元实际产生利息317.43元
据《法治周末》报道,2016年3月,李晓东在银行规定的当月记账周期内刷卡消费18,869.36元。同年4月27日,银行自动从约定还款账户中扣收人民币18800元。由于约定还款账户余额不足,未偿还欠款69.36元。李晓东说他不知道钱还没有还清。直到5月7日,也就是新的结账日,李晓东才发现他的信用卡账单上有317.43元的利息。
在多次致电建行客服后,李晓东意识到建行收取信用卡逾期利息的方式是基于当月的总账单,而不是未结部分的金额。也就是说,只要银行的信用卡用户未能在还款日全额还款,从记账日到还款日的每笔消费都会计算利息。
李晓东认为建行信用卡计息方式明显不公平,其相关条款应为无效的格式合同条款,建行应返还向其收取的300元以上的利息。然而,当这个问题反映到银行客服时,银行客服称之为监管。
据此,李晓东起诉建行北京西直门北街支行、建行北京分行、建行信用卡中心。目前,该案已于3月31日在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
全额罚息是国际惯例吗?
根据公开信息,全额计息也被许多消费者称为“全额罚息”,即信用卡还款期限超过后,发卡银行将按照总消费金额对持卡人计息,而不管信用卡当月是否有部分还款。银行很容易向用户收取高额利息和滞纳金,因为他们不能按时偿还贷款。
业内一些人认为,全额计息并非中国独有,而是一种国际惯例,有其合理性;还有人认为,全额计息损害了金融消费者的权益,这是霸王条款。
中国法学会银行法研究会秘书长潘指出,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全额计息实际上有违法嫌疑。“用户使用银行信用卡来签订贷款合同。银行提供贷款,用户偿还本金和利息,这是一种契约关系。现在用户有轻微违约,这符合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户只能承担违约责任。”。
记者询问了几家银行的相关信用卡条款,了解到目前,除工商银行(601398,BUY)外,中国大多数银行,如中国建设银行,都是以“全息”方式计息。
社论:银行的傲慢是对普通人缺乏基本的尊重
对此,潘认为,银行也有自己的困难。从银行的角度来看,目前信用卡违约特别严重,尤其是小额违约,这也是银行在处理时头疼的问题。因此,银行在制定信用卡条款时往往会尽力保护自己,并利用自身优势在合同条款中加入优惠条款。
《澎湃新闻》发表了一篇社论,称一些不幸的储户并没有违背正义,而是被银行的“能量”压垮了。
在这种不公平条款的情况下,大多数人只能承认他们运气不好,因为损失很小,维护权利的成本很高。然而,建行表示,这是一项“规定”,让人不得不重新审视银行的傲慢。
多年来,银行式的“霸王条款”一再刺激人们的神经:银行通常不会为客户存款损失承担责任,储户将错误增加的存款花在账户上可能会被怀疑犯罪。中国式银行通常对国有企业友好,但有时很难实现对普通人最基本的尊重。
根据一篇风起云涌的新闻社论,中国已经全面进入移动支付时代,“野蛮人就在门口。”在这种情况下,传统金融机构认识到这种情况,贪婪信用卡赚取的小额利息,失去银行应有的声誉和道德,是不值得损失的。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今日说法主持人起诉建行:69元逾期10天利息竟有3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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