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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网4月11日电(记者张寒见习记者李越)随着商业银行的大力推广和居民消费观念的不断提升,信用卡的使用已经融入到人们的生活中。然而,在信用卡给消费带来便利的同时,过期消费账单后的全额利息计算(也称全额罚息)方法也给许多持卡人带来麻烦,这也是业内争论的焦点。
中国网银记者调查了国内商业银行信用卡逾期利率(详见中国网银报道:如何选择信用卡?经过综合考察(14家银行逾期未还,罚息全额),梳理了近年来信用卡业务快速发展的地方城市商业银行的相关情况。
记者从中国银行业协会公布的“2016年中国银行业百强”名单中选择了61家城市商业银行。经调查发现,只有汉口银行和福建海峡银行采用未结息法;厦门国际银行等9家银行因无信用卡业务等原因没有相关计息规定;其余50家银行全部采用全计息方式,占80%以上。
“从法律上讲,根据信用卡用户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用户未能付清欠款可被视为违约,银行的借款利息也可以这样说。”中央财经大学银行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全额计息是对银行信用卡业务利息收入的补偿,在中国目前的环境下,全额计息的方式是合理的。
然而,郭田勇表示,银行采用差额计息(也称为未偿利息)更人道、更合理。
杨光金融观察人士陶乐清告诉中国网银,在一段时间内全额支付利息是合理的。然而,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全额支付利息是不合理的。“银行应及时调整计息方式,全面解决全额计息带来的问题。”
60多家被抽查的银行获得了全额罚息
近日,央视主持人李晓东因信用卡逾期后“全额计息”问题起诉建行,成为舆论热点。事件发生后,中国网银首次梳理了18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包括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的逾期计息方式,发现18家银行中有14家采用了全额计息方式。
国内信用卡业务的发展与当地经济的发展趋势高度相关,其早期发展有赖于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推动,一、二线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发展趋势较好。18家主要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的信用卡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但它们并不是中国信用卡发展的全部力量。近年来,三、四线城市信用卡业务发展回暖,各地城市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发展迅速,其实力不可低估。城市商业银行信用卡的逾期利息和违约金怎么办?
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2016年中国银行业百强银行名单》(按核心一级资本净值排名),中国网银金融通过拨打银行信用卡客服电话、查询银行网站信用卡条款等方式,对名单中61家城市商业银行信用卡逾期利息和违约金的计算进行了梳理,发现61家城市商业银行中有50家采用了全额计息方式。
在其他11家城市商业银行中,汉口银行和福建海峡银行采用未结息法;中原银行没有外部信用卡;厦门国际银行和昆仑银行等八家银行没有相关的计息规则,因为它们没有信用卡业务。
违约赔偿金的最低金额通常是固定的
央行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银行信用卡的“滞纳金”将被取消,违约金不再一次性收取,这对持卡人有利,可以避免支付高额违约金。
根据记者的上述调查,除了9家银行的信用卡外,其他52家城市商业银行在违约金方面有公务卡、普通卡等不同类型的卡,但逾期利息的计息方式大致相同,即从消费日或记账日开始计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息。有些银行逐笔计息,逐笔计息,直到全部还清。
在滞纳金的收取上,除成都银行收取最低还款额的1%外,其他51家银行的信用卡滞纳金的最低收取额为“最低还款额的5%。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信用卡违约赔偿金的最低金额不应被忽视。在52家银行中,有45家银行设定了最低违约金金额,从0元到20元不等,大多数银行收取5元或10元人民币。
其中,重庆银行的最低罚款为人民币20元。这意味着,假设持卡人的实际逾期罚款为人民币5元,则应收取人民币20元的最低罚款。如果持卡人经常“忘记”,而且金额不大,那将是一笔累积的费用。
全额计息争议仍在继续
据了解,全额计息也称为“全额罚息”。目前,银行业的普遍做法是,如果持卡人未能在到期还款日还清所有欠款,就必须对所有消费金额承担利息,即从消费之日起至还清全部金额之日止,按每天万分之五计算循环利息。
在修订后的《中国银行卡产业自律公约》(2013年7月1日实施)中,中国银行业协会明确规定,成员银行单位应提供“宽容和时间宽容”服务,允许信用卡持卡人“忘记”至少10元人民币的欠款,并将其转入下一张账单;持卡人还可以有至少三个自然日的还款宽限期来延迟还款。此时,不足的全额或不及时还款将被银行视为正常全额和及时还款。
“时间宽容”服务为持卡人提供一段时间的还款宽限期服务,这可视为银行对全额计息问题的善意回应。
但是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很多持卡人不知道这项服务,一些银行要求持卡人打电话申请还款宽限期。对于许多持卡人来说,“时间容忍度”的服务改进并没有完全改变目前持卡人对“带全息霸王条款”的批评。
近年来,持卡人因各种原因未能按时还款而被收取全额利息和高额利息及罚款的情况屡见不鲜。许多持卡人将全额利息称为“霸王条款”,全额利息是否合法合规一直是业界争论的焦点。
合理:应该遵守合同
业内一些人认为,从贷贷关系的角度来看,信用卡不仅是支付和结算的工具,也是消费信贷的工具。银行和客户之间存在贷款对信贷的关系。客户使用银行提供的信用额度刷卡完成交易后,占用了银行资金,需要承担利息。
从银行成本的角度来看,无论从信用卡交易之日起是否处于免息还款期,银行都将承担资本成本、运营维护成本和坏账成本。收取贷款利息的目的是维持信用卡业务的正常运行。
同时,根据信用卡的基本规则,银行为客户提供无息还款期。如果客户能够按时足额偿还债务,他们可以享受长达50天的免息期。一旦客户在免息期后未能偿还贷款或未能按期足额偿还贷款,他将失去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免息还款期”的条件。因此,信用卡的“免息还款期待遇”并不等同于“免息”,更不用说“只要在免息期内,就无条件绝对免息”。
郭田勇表示,在中国目前的环境下,完全计息方法是合理的。“从海外情况看,一些银行信用卡没有免息期,利息将在信用卡消费后的第二天计算。在中国,银行信用卡有一项“分红政策”,免息期超过20天,持卡人在免息期内无需支付任何利息。”
“银行做信用卡业务时,获得利息收入相对困难。银行采用全额计息方法来补偿利息收入。”郭田勇透露。
持卡人在获得银行信用卡时,将签署带有相关条款的合同。在陶乐清看来,无论是不是全额罚息,双方之间都应该有一种契约精神。"借款人借了银行的钱,自然得及时偿还。"
业内人士认为,作为一家金融机构,银行的服务是有价值的,持卡人在享受服务的同时应遵守相关合同,否则将违背“信用卡”培育信用的初衷。
不合理的:不符合常识的
许多遭受损失的持卡人认为全额计息损害了金融消费者的权益,这是一种不公平的“霸王条款”。
业内有人认为,全额罚息超出了普通人的认知范围和预见能力,不符合通常的交易习惯。利息或罚息通常以本金为基础。如果本金已经部分偿还,债务人只需对未归还部分承担利息或罚息。
与此同时,大多数银行信用卡工作人员在客户申请信用卡时没有履行提醒和告知的义务,大多数人根本不知道违约责任是什么,也不知道他们是否会收取全额罚息。“那么,这种过度加重持卡人责任且未明确告知的全额罚息就是典型的霸王条款,不应予以支持。”
根据这一观点,银行应明确告知其义务,并要求银行以醒目字体以书面形式告知持卡人其义务,否则银行可能不会主张相关权利。
“根据我们的一般理解,利息的产生显然是根据欠款的数额来决定的。但是,过去由于技术原因,银行按照“旧规则”进行全额计息操作,这在一定时期内是合理的。”陶乐清告诉中国网络金融。
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特别是科学技术的发展,信用卡利息的计算方法应该及时调整。陶乐清指出,银行“不能以为自己存在的时候就能一直维持现状”,而应该及时调整规则,解决完全计息带来的问题。
郭田勇指出,银行采用差额计息更人道、更合理。
建议:可以及时沟通解决
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要求发卡银行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客户对银行业务的利率、收费标准及相关风险有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业内人士认为,银行可以采取各种措施保护客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从而减少纠纷。
具体方法包括:充分揭示信用卡的计息规则,突出计息方法的信息;调整适合客户选择的信用卡利息和手续费收取方式及相应的优惠措施;至少在还款日前3天,通过账单、短信等方式提醒持卡人还款。;为持卡人提供多个记账日供其选择和更改。
“在互联网时代,消费和消费金额是巨大的,信用卡还款被遗忘是可以理解的。陶乐清建议,银行应该能够给客户更多的缓冲时间,及时与客户沟通,并通过电话、微信或短信提醒用户,以确保用户能够按时还款。”陶乐清告诉中国网络金融。
陶乐清表示,信用卡计息方式是银行的特定业务,银行可以更改,但用户在更改前仍需遵守银行规定。“无论是消费者、企业还是银行,都在信用卡逾期利息的小事上做文章,他们实际上是受害者。”
61城市商业银行逾期利息和违约金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超八成大中城商行信用卡为全额罚息:霸王条款还是无奈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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