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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食物,很多人都喜欢吃。然而,问题猪肉总是频繁出现在市场上,这让许多消费者非常难过。让我们教你如何识别病猪肉和死猪肉。卖了一万斤病死猪肉。近日,广东法院受理了病死猪肉案。

让病猪和死猪进入市场屠宰,在出售的猪肉上喷洒或浸泡有毒有害的液体。据保守估计,至少有10万公斤的病猪肉和死猪肉将流入市场!《新快报》记者昨天从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获悉,3月8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代表消费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法院责令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20名犯罪嫌疑人承担赔偿1006.2万元,并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公开道歉,承担诉讼费和诉讼费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万斤病死猪肉卖出 向“卖病死猪肉的20人”索赔千万元

据报道,这标志着经过多年的酝酿,广东的消费者民事公益诉讼已经正式打响了第一枪,而此案也是中国第一起“消费者公益赔偿诉讼”。

问题猪肉已经销售了至少一年半,进入市场的价格至少为10万斤

2015年8月13日,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和深圳市市场检查局在惠州惠阳和深圳平湖联合执法,共抓获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嫌疑人20人。

据了解,惠州市惠阳区沙田屠宰场的涉案人员,让没有检疫证明的病猪和死猪进入市场屠宰,并向去屠宰猪的顾客发放检疫证明,导致问题猪肉最终进入市场;周默光、周默星、柯默超、冯等人通过非正规渠道屠宰或收购猪肉,并将猪肉喷洒或浸泡在有毒有害液体中出售。

根据被告人之一叶默兵的讯问笔录,被告人叶默兵于2014年2月到沙田屠宰场工作。他从工作开始就看到屠宰场屠宰死猪和病猪,并于2015年8月13日被捕。本案被告生产和销售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的猪肉已有559天。根据被告人刘默金的讯问记录,沙田屠房每天有十多头病猪,至少有2-3头病猪有问题。被告柯木勇的讯问记录显示,一只猪一般超过100公斤,这意味着在事件发生前至少有10万公斤的病猪肉和死猪肉流入市场!

万斤病死猪肉卖出 向“卖病死猪肉的20人”索赔千万元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认为上述涉案人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和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于2016年5月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确认了上述人员的犯罪事实,并对他们进行了处罚。目前,此案处于二审阶段。

2016年11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向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对龙岗检察院查处的一起食品犯罪案件提起消费者民事公益诉讼。

省消费者委员会:如果你赢了这个案子,你会发布一个公告,让受害者得到赔偿

据了解,公益诉讼在中国是一种全新的司法实践,目前仅在环境保护和消费两个领域实施。经过三个月的紧张准备,在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前,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作为全省唯一有资格提起消费者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正式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者民事公益诉讼。

律师团队朱律师表示,多数消费者出于各种原因不愿和无法起诉,这大大降低了非法经营的成本,必须给消费者一个解释。

这种情况下的一千万赔偿是怎么计算的?

据了解,根据审讯记录,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和律师计算,至少有两头病猪和一头病猪以每天100公斤的价格以9元的价格出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他们要求被告支付十倍于本案价格的惩罚性赔偿,最后决定要求被告承担1006.2万元的赔偿。

关于本案胜诉后的赔偿使用问题,省消费者委员会副秘书长杨淑娜表示:首先,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将通过广发公告征集受害者,并根据受害程度按比例给予赔偿。第二,如果受害者无法获得赔偿或者获得赔偿后仍有剩余赔偿,则赔偿将上缴国库,这种赔偿可以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公益金,或者继续用于消费者。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万斤病死猪肉卖出 向“卖病死猪肉的20人”索赔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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