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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了《江西省对等贷款信息中介机构退出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据统计,这是自2017年11月24日以来,中国第八个发布p2p退出指引的地区。
据悉,《指引》适用于江西省辖区内自愿或强制终止网上贷款业务并退出网上贷款行业的网上贷款机构。退出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改制、清算和撤销、依法破产。旨在规范和引导信息中介在点对点贷款中的良性退出,保护贷款人、借款人和网上贷款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网上贷款行业健康发展。
《指引》明确了拟退出网上贷款行业的网上贷款机构必须按照八个流程进行退出工作:一是申请退出;二是成立退出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发布退出公告,关闭部分功能;第四是准备一份业务情况清单,并制定退出计划;五是提交退出计划等材料;六是宣布退出计划等相关信息;七是按计划落实贷款人资金,稳步结算存量项目;第八,出口完成。
值得注意的是,《指引》明确要求网上贷款机构退出工作的时间点:退出团队必须在团队成立后7个工作日内通知贷款人,并在公司官方网站等有效渠道发布退出网上贷款行业的公告,关闭贷款人的投标、放款、充值和竞价功能,同时保留还款和取现功能。贷款人应在收到通知后1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贷款人应在公告之日起20日内向退出组申报其债权。
此外,网上贷款机构向监管部门提交的退出计划的具体内容应包括退出决定及原因、退出领导小组的组成及联系方式、借款人股票业务清单、贷款人等待名单、网上贷款机构退出时的公司情况、结算计划、业务风险分析报告等材料。
一位与江西省金融办关系密切的人士在接受《国际金融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目前,江西网上贷款的备案流程应该是自律检查和行政核查相结合的过程。事实上,大多数经济不发达地区的省市都应该有类似的进步。如果没有一个提交自我检查报告的平台,下一步就必须退出。”
“退出主要由政府部门引导,并有互助黄金协会、第三方专业机构等具体参与。”消息来源称。
根据《指引》,江西省网上贷款机构在退出期间应遵循法制化原则、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原则、市场化原则和接受指引。
其中,市场化原则是指网上贷款机构应根据股票业务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收取或委托外部机构收取、与资产管理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合作、并购等。,妥善处理债权债务关系,安全有序退出。
《指引》强调,网上贷款机构的股东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具有集团背景的股东应为其网上贷款机构的项目处置提供协助,必要时可直接提供财务协助。股东认缴的出资不到位的,应当到位;在非法经营过程中发生不当得利的,应当返还不当得利。
“随着网上贷款备案流程的逐步推进,如何退出大量无法有序备案的网上贷款平台,将成为当地金融监管机构的重点工作之一。目前,各地监管部门相继公布了退出指引,内容基本一致。维护贷款人的利益是当地监管机构的最大目标。预计在后续投资中会有更大的监管力度,引导平台如何退出这项工作。”浙江网上贷款平台负责人向《国际金融新闻》记者承认,“我们的平台也在为有序退出做准备。”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全国第8个P2P退出指引出炉 网贷机构要按照流程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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