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402字,读完约4分钟
北京网民石(音)已经网购10多年了,她没想到今年的快递流程如此曲折。
今年夏天,施女士去了尼泊尔。旅行结束后,她还帮朋友带了一些当地特产。所以,她用陆路快递把重货送回了北京,但是她没想到尼泊尔的一些地方会遭遇泥石流,而且快递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能送回中国。
经过长时间的等待,快递终于到达了北京。然而,她很快发现,“她没有收到快递,但她收到了‘签收,由她的家人签收’的信息,”施女士告诉记者。接下来,她给快递公司北京申通快递(002468,诊断)何世礼公司的快递员赵亮打了电话。第一天,快递员回答说:“每天8: 00以后,系统自动生成签名信息,明天早上送到”;第二天,快递员还是没有上门,于是石女士打电话给他询问快递事宜,他的回复是“配送箱已经放在收件人的门口了,你再找找看。”但是收件人的走廊里没有配电箱。之后,施女士和她的朋友多次催促快递员上门。直到第四天,快递员来到门口,在走廊里搜索了很长时间,“承认丢失的物品,并要求他们向公司提出索赔。”
快递公司认为快递员不通过电话就代表收件人签名是违法的,并承诺付款,但付款过程非常长。到目前为止,史女士还没有得到报酬。
“当我没有收到货物时,快递公司通知我已经签收了。”随着快递业务量的快速增长,快递行业中的一些违规行为日益明显,甚至引发了矛盾和纠纷。记者发现,快递投递后,由于收件人不在,人们被要求签收,甚至快递员自己签收,这几乎成了行业中的“潜规则”。这些“签收”快递服务一旦丢失,会引起消费者的批评甚至抱怨,但这个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据业内人士称,快递员提前签收的原因是他们害怕罚款。由于快递数量庞大,一些公司评估快递员当天的投递率,即使投递没有完成,也会被延迟。结果,一些快递员未经顾客允许就将快递员放在顾客家门口或者放在社区附近的便利店里。但问题是,如果快递员发送了错误的地址,谁将对消费者的损失和损失负责。
今年5月1日,第一部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递邮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收件人的地址,并通知收件人或者收件人亲自签收。”
“根据《条例》,快递员未经收货人允许,在其他地方签名或放置。这不仅违反合同,而且是非法行为。”北京法学会电子商务法研究会副会长朱伟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规定,快递员必须将邮件送达指定收件人或约定的地址。未送达指定收件人的,收件人应当在征得收件人同意后指定签名人或者将其放置在指定地点。即使如此,签名人也不应该签签名人的名字,而应该按照规定签名。未经收件人允许私下签名是非法的。”他求婚了。快递行业“签到”问题多年没有改善的原因是,除了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外,快递企业也有必要加强管理,增加对快递员的培训。
记者查看了快递服务标准,发现《通则》中有“准确性”的特殊条款,快递服务机构应将快递邮件送达约定的地址或收件人(或收件人指定的收件人)。在接受条款中,明确规定“当调度员将特快专递邮件送达收件人时,应通知收件人亲自接受特快专递邮件。”收款时,调度员应核实收款人的身份,并将收款责任告知收款人。”
服务标准非常明确,但在实施过程中大大降低了。今年的“双11”网购大战即将来临。快递服务能不能更规范,能不能解决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快递终端服务,让消费者买得放心,收得舒服?工业企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快递去哪儿了?“被签收”快递的魔幻之旅
地址:http://www.qinglongs.com/qlwxw/10717.html